周口育才学校(周口经济开发区育才学校)——2024年秋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

周口市川汇区育才学校
创建于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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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原则

1.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2.阳光招生原则。实行招生方案公开、招生过程公平、招生结果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均衡分班原则。全面落实均衡分班要求。

二、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我校招生范围内的户籍儿童、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其他应依法入学的适龄儿童。

三、报名条件

(一)川汇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1.学生与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地址、家庭住房地址一致,均在本校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优先安排入学。需上交学校审核的证件和复印件为:

(1)户口簿和父母双方的身份证。

(2)家庭住房地址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等房产证明资料;无产权证的商品房,须提供合法购房合同或全额付款票据;无产权证的自建房,须提供建房许可证或可以证明为监护人房产的材料;以上情况有异议的,由区协查组共同核查。(农村中小学校在招收区域内学生入学时可减少该项证明材料。)

(3)从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打印的学生网上报名信息表。


2.因川汇区旧城改造、拆迁过渡造成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已经购买房屋或已经安置的,到房屋所在地学校按照正常程序提出入学申请。对确实未安置的拆迁户,其监护人提供如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居住地片区所在学校提出入学申请:

(1)户口簿和父母双方的身份证。

(2)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协议。

(3)租房合同(租房合同由居住地办事处审核盖章)。

(4)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打印的学生网上报名信息表。


(二)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


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按照居住证上地址按时到所在片区的学校登记报名。

外来务工随迁子女上学需上交学校审核的证件和复印件为:

1.户口簿和父母双方的身份证。

2.现居住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

3.务工证明:

(1)父母一方在周口城区务工的需提供劳动用工合同和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

(2)正在周口城区经商的需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6个月以上)。

4.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打印的学生网上报名信息表。

已经在川汇区购房的随迁子女家庭,其子女入学持已经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产证、户口本、网上报名信息表,可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享受义务教育政策。


(三)保障特殊群体适龄儿童入学


1.保障残疾适龄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


2.健全控辍保学联控联保机制。根据《周口市教体局关于开展暑假期间控辍保学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营造良好的控辍保学工作氛围,做好残疾儿童、贫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入学工作,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3.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各类教育优待政策,按照有关规定,统筹解决好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和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子女对象,妥善安排入学。

四、招生办法

(一)网上报名(8月1日—5日)


      所有符合一年级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进行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8月1日8:00—8月5日24:00,报名登录“河南省小学招生服务平台”(http://ywzs.jyt.henan.gov.cn/xxzs/),点击“新用户注册”,学生网上注册时要按照学校公布的划片招生范围,根据本人的地址准确选择学校,设置用户名和密码;注册完成后重新登录招生平台,如实仔细填写学生信息、监护人信息、户籍信息、房产信息等,请仔细核对证件编号等重要信息,上传的证件照片要完整清晰,检查无误后再确认提交。

特别提醒:适龄儿童少年家长(监护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登记学生信息的或登记虚假信息的,视为自愿放弃学区内学校的就学资格。


(二)学校审核(现场审核时间8月7日—9日)


1.适龄儿童的家长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交到招生学校初审。

提交材料时间:8月7日—9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8:30

提交材料地点:周口经济开发区育才学校小学部办公室


2. 8月10日—20日依据网上报名信息,对家长上交的相关证件进行认真审核。


(三)公示通知(8月24日—27日)


      学校根据学区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招生原则认真进行入学资格审核,确定录取名单,区教体局及时进行网上审核。学校将招生录取结果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入学通知书》,或通过招生服务平台直接打印《入学通知书》。


(四)报到入学(8月28日—8月30日)


      已录取的学生按照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


(五)阳光分班(8月31日前)


       根据教体局批复的招生人数及班额规定,合理确定学校班级数,提前确定分班时间地点。对录取的新生按照男女性别合理搭配进行随机编班,不采取考试、测试方式分班,分班结果在校园醒目位置公示。学校根据班级数,按照“均衡搭配、结构合理”的原则,调配各科任课教师。

五、招生范围

我校辖区内均可报名

学校代码:4116020002140

学校标识码:2141036896

六、招生电话

范老师: 13663946269

王老师: 15703863577

地址:周口市莲花路与工农路交叉口西200米路南周口经济开发区育才学校。

周口经济开发区育才学校

周口经济开发区育才学校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育才路与莲花路交叉口东南方向15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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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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