笃学践行创佳绩 砥砺深耕谱华章
西华县安康路初级中学成立于2023年7月,位于安康路东段(建业小区东100米路北),是按照高标准、高质量、高起点建设要求建设起来的一所标准化学校,各项设备高标准配置,学校布局合理,设施先进,环境优美,交通便利,配置了能满足教学所需要的各类功能教室,校园色彩独特,育人环境浓郁,将成为孩子们茁壮成长的摇篮。
学校建有能容纳500人的多功能报告厅,能供2000人就餐的现代化餐厅。教室配有大功率空调,给学生提供了优雅舒适的学习环境。
安康路初级中学办学以来,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管理促发展。学校秉持“做有情怀的教育,办有故事的学校”,积极推行课前一支歌、每日一格言、每周一故事、每月一电影、每期一活动 “五个一”教育理念,积极落实“五育并举”的教育方针,通过本校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在2023-2024学年全县阶段练习中,以绝对优势稳居全县榜首。
在人生成长的路上与你相逢在安康路初级中学,将在这所风景如画的校园里,在德艺双馨的园丁培养下,为你走好人生路打下坚实的基础!
根据西华县教育体育局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有关规定,现将我校2024年秋季七年级新生招生工作的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招生区域
1.女娲大道以东,中华路以西,长平路以南,迎宾大道以北,理花园村。
2.人和路以东,中华路以西,迎宾大道以南,南华路以北。
二、招生计划和录取顺序
本次招生,本校计划招生500人。
学校招生实行一次报名、分批录取的办法。按两个批次依次录取,前面批次完成招生计划的将不再考虑后续批次;未被录取的学生,可到有学位的学校申请就读。
三、生源认定条件
(一)有城区户籍,城区有房且有房产证的主要审核材料
1.房产证(属城区老居民户的也可提供土地使用证或宅基证)及复印件;
2.若父母双方未在一户且房产登记为未在户一方姓名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及复印件;
3.至少与父母一方同户的户口簿及复印件(户主及学生页);
4.父母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按照学区划分在其居住地相对应的义务教育学校就近入学。
(二)有城区户籍,城区有房但无房产证、土地证、宅基证的主要审核材料
1.有房管部门签章的购房合同和首付款交款税务发票及复印件;
2.若父母双方未在一户且房产登记为未在户一方姓名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及复印件;
3.至少与父母一方同户的户口簿及复印件(户主及学生页);
4.父母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5.近3个月水、电费缴费发票及复印件;
6.提供近3个月宽带上网费缴费发票、物业费发票、卫生费发票、近期燃气缴费发票其中至少一项及复印件。
(三)属我县户籍,但户籍不在城区的常住城区经商户子女的主要审核材料
1.至少与父母一方同户的户口簿及复印件;
2.父母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3.至少与父母一方信息一致的经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近3个月以上的交税凭证或免税证明及复印件;
4.若父母双方未在一个户口本且经商营业执照登记为未在户一方姓名的还需提供结婚证;
5.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房产证还未办理的,提供房管部门签章的购房合同和首付款交款税务发票及复印件;
6.现居住房屋近3个月的水、电费缴费发票及复印件;
7.提供近3个月的宽带上网费缴费发票、物业费发票、卫生费发票、燃气缴费发票其中至少一项及复印件;
8.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中心校出具的外出就读证明。
(四)属我县户籍,但户籍不在城区的常住城区务工子女的主要审核材料
1.至少与父母一方同户的户口簿及复印件;
2.父母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3.正式务工劳务合同及复印件;
4.若父母双方未在一个户口本且务工合同为未在户一方姓名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及复印件;
5.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房产证还未办理的,提供房管部门签章的购房合同和首付款交款税务发票及复印件;
6.现居住房屋近3个月的水、电费缴费发票及复印件;
7.提供近3个月的宽带上网费缴费发票、物业费发票、卫生费发票、燃气缴费发票其中至少一项及复印件;
8.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中心校出具的外出就读证明。
(五)非西华县户籍,到我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主要审核材料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民户口簿及复印件;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暂住(居住)证及复印件;
3.父母务工的就业证明;
(六)城区拆迁户子女主要审核材料
原则上一律在安置地所在学校就读,如确因无安置房而租赁房屋居住在城区的,须提供由乡镇政府、办事处出具的拆迁安置协议、租房协议(租房时间应与拆迁安置时间基本一致)、租赁房屋业主的房产证或土地证。
(七)特殊群体入学主要审核材料
1.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和烈士子女,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公安英模子女优先入学。
2.城区涉及政府征地拆迁户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符的,拆迁户提供相关合法拆迁手续证明,按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3.积极推进融合教育,接收学区范围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六年级毕业生到我校就读。
4.其他特殊学生就读安排,按照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办法及要求
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招生学校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监护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查实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该生在本辖区的入学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按照义务教育招生不准择校的要求,所有学生只能在报名平台选择一所学校申请就读,应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在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及初审(8月1日-8月15日)。今秋仍然使用“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监护人进行网上报名要如实填报信息,所登记的信息将作为入学资格认定的依据。
提醒:在注册学生信息过程中,学生的监护人信息一定要填写2个人,不得只填写一个监护人的信息,否则审核不予通过。
2.线下核对(8月1日-8月20日)。学校会严把生源认定入口关,对每一个报名登记学生的材料逐一认真审核或上门家访认定。
3.名单公示(8月20日-8月25日)。招生学校将已审核认定、符合本学校生源条件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已报名未公示名单的学生说明未被录取,请及时到有学位的学校申请就读。
4.阳光分班(8月25日 -29 日)。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实际入学人数及班额规定,合理分配,分班结果将通过学校公众号进行公布。
经公示后录取的新生按照时间节点统一到学校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入学资格。
咨询电话: 贾老师13849405242
杨老师13781245198
夏老师18236330717
王老师13523386053
咨询时间:8:30——11:30
15:00——18:00
西华县安康路初级中学
2024年7月20日
操作说明:
1.在“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系统”注册学生信息过程中,学生的监护人信息一定要填写2个人,不得只填写一个监护人的信息,否则审核不予通过。
2.初中七年级学生证明材料中,必须上传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等最少3张照片(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等)。如房产证不是户主的,必须上传房产证登记人所在页。
3.各批次报名学生必须如实按照《西华县划片招生文件》要求上传所需提交、审核材料,否则后果自负。
第一步: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
第二步:选择“初中招生学生信息采集入口”
第三步:注册账号
第四步:注册时按照提示录入正确信息
第五步:登录
第六步:完善信息
第七步:完善信息
第八步:选择报名点:西华县安康路初级中学
第九步:输入“西华县安康路初级中学”
第十步:点击下一步
第十一步:完善基本信息
第十二步:完善房产信息
第十三步:完善父母或监护人信息
第十四步:上传证明材料
识别二维码可获得《网上报名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