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就近划片免试入学政策,确保我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有序开展,根据《甘肃省“教育入学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甘教基〔2024〕7号)精神,按照我县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和幼儿园招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我校一年级招生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生原则
(一)依法依规。依法实施适龄招生、免试招生、划片招生、规范招生。
(二)阳光公开。利用网络媒体,及时公布入学登记时间、地点及入学时提供的各类证件。加大招生政策宣传,加强招生监督监管,确保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招生对象
符合小学入学条件且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儿童,计划招收3个班。
招生方式
一年级入学实行甘肃智慧教育平台招生入学系统在线招生,家长通过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或甘快办APP,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资料,系统自动提取户籍、房产和居住信息,学校进行审核和录取。资料审核按照“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以“线上”审核方式为主、“线下”审核为辅。
招生范围
1、2024年7月毕业于太平镇中心幼儿园的适龄儿童。
2、父母在太平镇直机关单位工作的适龄儿童。
招生流程
(一)发布公告:7月20日镇原县太平镇中心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向社会发布招生公告。
(二)登记审核:7月22日至7月24日
(1)网络申报(7月22日至7月24日):适龄儿童监护人通过电脑端登陆甘肃政务服务网https://zwfw.gansu.gov.cn或手机端登陆“甘快办”APP,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专区,选择个人“一件事”-->“教育入学”进入办理界面,点击“立即办理”,选择庆阳市-镇原县,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佐证资料。
(2)初步审核(7月22日至7月24日):学校按照招生范围、生源类型、招生顺序,对网络预申请儿童提交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审核结果以短信方式告知家长。
(3)现场审核(7月24日下午):对需要线下进一步审核的信息,学校联合相关部门对户口簿、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营业执照等证件进一步查验核实,打印《入学报名现场确认表》。
(4)登记录取(7月25日):适龄儿童户籍、住所等信息符合条件的,学校按照如下次序进行登记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第一批:2024年7月毕业于太平镇中心幼儿园的适龄儿童。监护人提供适龄儿童户口簿原件或者复印件一份,子女幼儿园毕业证原件。
第二批:父母在太平镇直机关单位工作的适龄儿童。监护人提供所在机关单位证明原件一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子女幼儿园毕业证原件。
学校按照批次进行登记,某一批次登记后如有剩余学位,可登记下一批次;当某一批次符合条件人数超过空缺学位数时,将采取公开摇号登记(具体摇号办法另行公告),下一批次不再登记。
(三)公布结果:7月25日最终确定被我校录取的适龄儿童注意查看学校发布的公告,7月25日上午领取《镇原县太平镇中心小学入学通知书》及相关资料;未录取的儿童于7月25日上午凭《镇原县太平镇中心小学2024年适龄儿童信息登记表》家长联领回相关资料。
(四)报到注册:8月25日已正式登记的适龄儿童,依据《入学通知书》在规定时间报到注册。
登记办法
(一)登记地点: 太平镇中心小学新教学楼一楼大厅。
(二)登记时间: 7月24日下午14:30-17:30。
(三)登记流程凡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监护人,按批次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登记处填写并提交《镇原县太平镇中心小学2024年适龄儿童信息登记表》,经工作人员初审通过后,监护人在《镇原县太平镇中心小学2024年适龄儿童信息登记表》上签字并领取家长联,证明留存学校审核,错过登记时间的学校不再登记。
招生登记须知
1.监护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一经发现,责任自负。
2.适龄儿童均要在规定时间内登记报名,因家长原因导致孩子不能按时入学的,责任自负。
3.家长在报名过程中严格遵守报名秩序,依次排队,不得插队,不得拥挤,文明咨询,不扰乱现场秩序。
镇原县太平镇中心小学
2024年7月20日
编辑 | 陈 宁
审核 | 段 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