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教育资助政策简介
(一)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奖励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
申请方式:每年9月份,学生向所在学校申请。
(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学校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我省纳入国家燕山—太行山区连片特困地区的22个县的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
资助标准:原则上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
申请方式:开学后,学生向所在学校申请。
(三)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
资助对象: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民族地区学校就读学生、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补助标准:免学费补助资金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测算。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申领范围:在省内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我省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
资助内容: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
申请方式:每年9月份,学生向所在学校申请。
撰稿:齐艺
审稿:边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