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坚决遏制空气质量下降的严峻态势,促使空气质量由劣转优,全力争取实现2024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7月11日-7月19日,我局对汽修企业汽车喷漆作业开展日常检查。
为全面取缔露天和敞开式汽修喷漆作业,强化大气污染源治理,7月11日-7月19日,县交通局联合相关部门前往汽修企业检查VOCs防控落实情况,累计出动人员2人次检查企业3家次,要求企业及时更换烤漆房VOCs处置装置的吸附棉及活性炭,建立和完善相关更换台账,并定期进行检测。通过检查进一步强化了企业大气污染防治意识,实现稳定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