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展各项安全工作。
1、组织加油站对液位仪报警名称设置是否正确进行排查,95%和90%设置名称不对需要修改9个站点分别是:象州寺村第二加油站、象州百丈第二加油站、象州寺村加油站、象州石龙加油站丶象州运江加油站丶象州东岗加油站、象州大桥第一加油站、象州大桥第二加油站、象州城关加油站,排查结果已经上报业务部,等分公司安排升级重新设置正确。
2、继续组织加油站对油气回收装置,压力表数值是否正确进行排查,目前马坪,大桥,运江,百丈站、罗秀站,寺村二站正压,寺村,石龙三,石龙,中平为负压,均在—2到3Kpa范围内,高速路口站换了干燥剂盒,法兰加了垫片,压力为0.2Kpa,继续观查,大桥二站压力为0,经排查为95号卸油口球阀不密封,东岗站干燥剂盒漏气需要更换,镇二站干燥剂盒需要更换,但是在立柱片区无力整改,继续组织加油站观察跟踪完成整改。
3、继续组织加油站对年中检查存在问题开展举一反三自查自纠,清理墙上废除的现场禁令制度,更新HSE制度,更新设备档案压力表的安装日期,补齐片区经理与站长,站长与员工的HSE承诺书等等。
4、对石龙站92号汽油一把枪为高风险加油枪更换维修完毕,技术监督局进行强检,发油在合格范围内,已经恢复使用,对寺村二站进行加油机自校,在合格范围内。
5、组织学习《来宾石油分公司武宣马步加油站违规代保管加油卡情况的通报》加强员工思想教育、加强自查自改,杜绝违纪、违规,红线行为发生。
二、加油站检查情况。
(一)直接作业合规性:
(1)卸油情况:东岗站7月13日92号汽油来油,未放三角木,卸后拆出油管未关闭卸油口阀门,大桥二站7月2日92号汽油未发现异常,罗秀站7月3日92号汽油卸油前未检查通气管,未检查拖地带。
(2)抽查散装汽油,罗秀站7月14日关联有误,大桥二,东岗站未发现异常。
(二)设备设施及HSE基础合规性。
大桥二站配电房巡回检查制度未上墙,便利店配电间灭火器无7月检查记录,入口有车停放,东岗站安全公告栏的隐患公示,风险公示未更新。罗秀站95号汽油枪无集气罩,UPS无四定保养卡,配电间巡回制度未上墙。
(三)历次督查问题整改情况。
东岗,大桥二,罗秀站已经完成历次检查存在问题整改。
(四)履职评价手册检查情况
东岗站,大桥二站、罗秀站均存在漏设备未评价的现象,如静电接地夹,人体静电释放器,督促加油站完成整改。
(五)员工访谈情况
抽查大桥二站员工熟悉消防沙消防铲、罗秀站员工熟悉灭火器,配电柜的检查保养标准,东岗站员工不熟悉压力表的正常区间范围,熟悉自己负责的设备。
(六)施工工地及电子作业票检查
本周未开具电子作业票。
三、本周无外单位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