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宣传进家门——《党内法规》普法学习活动

繁胜社区。
创建于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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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9日,繁胜社区为辖区党员、社区党员开展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的专题学习教育活动。

活动中,由社区党委书记王春艳同志领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带领大家共同学习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章——违纪与纪律处分:

第七条 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第八条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撤销党内职务;(四)留党察看;(五)开除党籍。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七章——党的纪律:

第三十九条  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

第四十条  党的纪律主要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直至纪律处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处分、组织调整成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手段,严重违纪、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党内严格禁止用违反党章和国家法律的手段对待党员,严格禁止打击报复和诬告陷害。违反这些规定的组织或个人必须受到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追究。
繁胜社区党委书记王春艳同志脉络清晰地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核心要义进行了深入浅出地讲解,通过实例,给党员门上了一堂生动深刻的普法课,进行了一场触及思想和灵魂的精神洗礼。通过这次学习,社区广大党员了解了全面从严治党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特殊而重大的作用,对全面从严治党有了更深入地思考和理解。在场的党员们、社区工作人员纷纷表示要牢记共产党员的职责,在以后的生活和工作中,要处处以身作则,增强党性修养和党员凝聚力,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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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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