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视角 相约演武》——英雄南路街道演武社区2024年法治小课堂第十四期

法治演武
创建于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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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禁毒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不断提升广大群众识毒、防毒、拒毒的意识和能力。2024年7月19日,英雄南路街道演武社区联合长治市诚鑫法律服务所开展《法律视角 相约演武》法治小课堂第14期(总第53期),一起走进潞州区雄南路街道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服务中心,本期为大家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精彩讲解

08:33

主题讲解

潞州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服务中心社工崔郭燕同长治市诚鑫法律服务所郭晚清律师,一起向居民普及禁毒知识,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从不同层次、不同角度介绍了毒品的危害,提醒大家警惕毒品陷阱,抵制不良诱惑,坚决拒绝毒品。特别要正确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教育他们提高对毒品的辨别能力和对毒品诱惑的警惕性,防范药物滥用,谨防误入歧途。

法律法条

《禁毒法》第四条规定,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

第十九条 国家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种植实行管制。禁止非法种植罂粟、古柯植物、大麻植物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可以用于提炼加工毒品的其他原植物。禁止走私或者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

第二十一条 国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行管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实验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实行许可和查验制度。

第三十三条 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

第四十七条 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

第四十八条 对于被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不超过三年的社区康复。

法律宣传

社区普法文明实践员联合长治市诚鑫法律服务所同戒毒社工开展禁毒知识普法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科普禁毒知识、现场咨询问答等形式,讲解毒品种类、涉毒危害、新型毒品的伪装性等相关知识,当发现日常生活中有涉毒违法行为时,要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举报,并把禁毒知识向身边亲友传播,告诫身边人时刻保持防毒、拒毒意识。

通过此次活动,将禁毒知识零距离、面对面传递给往来居民,有效强化了辖区居民识毒、防毒、拒毒意识,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发挥了积极的引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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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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