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过暑假 安全伴我行—钳二社区中心幼儿园温馨提示

飞跃钳幼
创建于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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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爱生命 预防溺水

溺水事故是每年造成大量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之一。据统计,全球每年因溺水而导致的死亡人数高达数十万,其中儿童和青少年是主要的受害者群体。在我国,随着夏季水上活动的增多,溺水事故也呈现出高发态势,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了沉重的负担。

特殊儿童由于年龄、心理、生理等方面的特点,更容易发生溺水事故。他们往往对危险认识不足,缺乏自我保护能力,加之好奇心强、好动等特点,更容易涉足危险水域。因此,加强特殊儿童的防溺水教育显得尤为重要。

暑假已至,钳二社区中心幼儿园提醒家长朋友们一起做好孩子暑期的看护任务,提高孩子防溺水的警觉性和基本常识,切实预防溺水事故发生。

防溺水,请牢记

家长监管 “四知道”

知去向:孩子去哪儿?

知内容:孩子做什么?

            知同伴:孩子和谁一起出去?

    知归时:孩子何时回来?

教育孩子牢记“六不要”

  • 不要私自下水游泳;
  • 不要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 不要在无家长的情况下游泳;
  • 不要在无安全设施、无施救人员的水域游泳;
  • 不要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 不要擅自下水施救落水人员;

孩子触水做到“三监护”

  • 贴身陪伴

特殊儿童进行玩水、游泳等活动,家长要时刻贴身陪伴;

  • 专心看护

如有教练带领,家长也要专心看护,避免看手机或家长闲聊而分心;

  • 及时发现

特殊孩子自求呼救能力弱,家长在陪伴过程中要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

最近雨水较多,涝池已满水,请各位家长朋友严格监管孩子:不要到河边、沟渠、涝池附近玩耍。远离涝池、远离水患,严防溺水,珍爱生命!

交通安全,有你有我

安全寄语

学生的安全关乎千家万户的幸福。快乐学习、平安回家,是家长和老师的共同期盼。众多的交通事故告诉我们,悲剧的发生往往只是一念之间。所以恳请每一位学生和家长认真阅读交通安全常识,时刻树立交通安全意识。

一、交通安全

1、外出活动时,孩子们要在马路上行走,行人要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时要靠路边行走,并注意前后车辆。


2、过马路必须走斑马线、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无论是否有车,都要遵守“红灯停,绿灯行”的交通规则。

3、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我们在过马路前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先停下脚步,看左边,看右边,再看左边,确认左右都没有车辆以后,再快速通过路口。

4、不准在道路上追逐打闹,横冲直撞,不准在车辆临近或停着的车后突然横穿马路,也不要走在路中中途折返,这些行为会导致驾驶员判断失误、措施不力,导致发生交通事故。


二、玩耍的安全

1、机动车的前后左右都存在一定的视线盲区,盲区是指驾驶人位于驾驶座位置时,视线被车体遮挡的区域,包括车头盲区、车尾盲区、后视镜盲区和AB柱盲区,驾驶人可能根本看不到旁边娇小的孩子,极易造成危险。


2、 家长应该告诉孩子不要在车辆周围或者停车场内停留、玩耍,特别是汽车起步、亮起尾灯的时候,要注意远离,记住:“不在车前跑,不在车后停,不在车边站。

三、骑行的安全

1、孩子对复杂的交通环境缺乏准确的认知和判断,因此《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当学生达到法定的骑车年龄,准备骑车上路时,必须认真学一学交通规则和掌握安全骑车的要领。

2、家长朋友们骑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出行时,要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该靠道路右侧行驶。

3、横穿机动车道时,应当下车推行。

4、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电动自行车后座只允许搭载1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5、驾乘人员都应该佩戴安全头盔,同时扣好头盔卡扣。“一盔一带,安全常在”!

四、乘车的安全

1、乘坐公交车时要排队上车,先下后上,做个懂事的孩子。

2、在车里不得将头、手等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窗之外,伸出窗外的头、手等部位可能会与车辆或者物体发生擦碰造成危险。

3、车停稳后再下车,下车后不要突然横穿马路。

4、没有座位时,要拉好身边的扶手,不得向车内外乱扔东西,不要在开动的车厢里乱跑。

5、坚决不搭乘无牌、无证、超载、超速等非法营运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

由于孩子防范意识较弱,极易造成安全事故发生。幼儿园做好安全教育的同时,也请家长们提升安全意识,切实加强对孩子的监护,时刻关注孩子的去向,经常对孩子进行预防溺水,交通等安全教育,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珍爱生命,谨防溺水!钳二社区中心幼儿园的老师呼吁每一位学生家长,立即行动起来!从你我做起,从身边做起,家园联手,呵护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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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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