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必须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全面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
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城乡融合发展理念,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理念强调,在推进现代化的过程中,必须将城乡发展融为一体,实现共同繁荣。为此,我们需要统筹考虑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通过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的融合水平,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在这一过程中,我们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区域协同的规划编制和实施机制。通过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加强城市群和都市圈建设,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同时,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动公共资源按常住人口配置,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使全体居民共享现代化建设成果。
此外,我们还要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促进乡村文化振兴,打造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同时,创新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破除妨碍城乡要素自由流动的制度性障碍,推动人才、土地、资金等要素在城乡间自由流动和平等交换。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实现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确保党在城乡融合发展中的领导地位,为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