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8日,乐东县委宣传部、县旅文局、县执法局联合开展娱乐场所落实版权和未成年人护苗工作集中约谈工作。对我县抱由镇辖区内娱乐场所进行集中约谈,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进行解读,严厉打击娱乐场所歌曲版权及未成年人出入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本次集中谈话重点针对KTV等娱乐场所督促本区域歌舞娱乐经营单位严格、规范履行版权许可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下列行为提供条件:(一)贩卖、提供毒品,或者组织、强迫、教唆、引诱、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嫖娼;(三)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四)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五)赌博;(六)从事邪教、迷信活动;(七)其他违法犯罪行为。使他们深刻认识歌曲版权及未成年人出入的重要性,坚决杜绝出现违法违规的情况。
通过此次集中约谈,有力震慑娱乐场所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使我县的文化市场得到进一步净化。下一阶段,我局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检查,规范娱乐场所经营秩序,严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和安全生产经营事故隐患,积极营造健康、平安、和谐的社会文化环境。
乐东黎族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