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为指引,进一步完善纪律标尺,强化制度约束,使党员、干部的行为边界更加清晰明确。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把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作为重要任务,学出政治站位、学出使命担当、学出过硬本领,融会贯通、知行合一,更好引领推动纪检监察工作。
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持续在“知”上下功夫。从党的十八大提出“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到党的十九大将纪律建设纳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再到党的二十大提出“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加强纪律建设、严格纪律执行,使加强纪律建设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我们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党纪为基本准绳,深刻把握加强纪律建设的具体路径,丰富党纪学习教育的宣传教育形式,从基础制度严起、从日常规范抓起、从领导干部带头做起,坚持线上线下同步发力,推动党员干部自觉强化纪律执行,做到守住底线、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
把学习成果体现在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上,持续在“行”上见实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思想深刻,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管党治党和治国理政相关联、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上,深刻阐明了党的纪律建设的地位作用、目标任务、根本保证等。我们要把精准规范执纪执法作为履职之要,坚持把严的基调贯彻始终,对违反党规党纪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同时要准确把握政策策略,用好“四种形态”,落实好“三个区分开来”,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切实统一起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提升全县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把学习成果内化为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的自律要求上,持续在“廉”字上做标杆。习近平总书记着眼于纪检监察机关更好肩负政治责任和使命任务,明确提出“必须始终做到绝对忠诚、绝对可靠、绝对纯洁”要求。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努力在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上有新进步,切实以《条例》为标尺从严从实检身正己,努力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努力做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以学纪知纪明纪促进遵纪守纪执纪,全面提高全民的法制意识、纪律意识和秩序意识,逐步形成全社会统一的遵纪守法、懂规矩、有秩序的思想认识、道德觉悟和行为规范;自觉维护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秩序,从而使全社会成员按法纪办事的能力和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