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授人:党委委员、副行长石志宇
同志们:
1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提出,“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在全党开展一次集中性纪律教育”。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部署,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加强纪律教育,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着力解决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进一步强化党员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的现实要求。我们要深刻地认识到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和重要性,牢固树立党纪观念,国法意识,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才能更好地履行职责,为国家的金融稳定和发展,人民的幸福做好保驾护航。按照党纪学习教育相关要求,今天我为大家上一次党课,结合工作实际,以“正己、正纪、正绩”扎实推进金融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和广大党员一起共同学习。
一、党纪学习要从“正己”入手,在学深学透、学有所得中筑牢理论之基。
2023年12日19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文公布,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该条例的第三次修订,《条例》坚持靶向施治,聚焦执纪监督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充实违纪情形,细化处分规定。充分彰显了党推进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
纪律严明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优良传统和显著标志。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进一步养成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的习惯。”党的纪律是为维护党和人民利益、保证全党行动一致而要求党员必须遵守的各项规定。
学党纪、懂党纪是守党纪、用党纪的前提,应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更新思想“资源库”,做到日有计划、周有复盘、月有成效,真正让思想在不断淬炼和洗礼中“稳”起来、“固”起来。把学习党纪作为重中之重的持久任务,“全面学、系统学”,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内涵要求,持续提升掌握党纪、理解党纪、遵守党纪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联系学、学深入”,注重理论和实际相结合,在警示教育中拉紧“高压线”,在党性锤炼中念好“紧箍咒”,进一步传承共产党人“严”与“实”的底色。在扎实的理论学习中增强思想自觉,厚植遵规守纪的底气,增强防腐拒变的“免疫力”,织紧遵规守纪的“篱笆墙”,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并切实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上做好深化、内化、转化工作。
二、党纪学习教育要从“正纪”下手,在深思熟虑、行有所止中把稳思想之舵。
三、党纪学习教育要从“正绩”着手,在知行合一、干有所成中夯实实干之根。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了解党的纪律是前提,遵守党的纪律是关键,将党的纪律规矩落实到工作和生活的各个方面才是最终目的。我们要把党纪学习的最终落脚点落到干事创业上,努力成为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中坚力量。在工作实际中,恪守纪律,真正做到永葆为民初心、站稳人民立场、厚植爱民情怀,深刻领悟坚定践行“金融为民”思想,增强“金融为民”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努力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切实提高人民群众金融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助推辽源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共同富裕。
扎实推进金融高质量发展要以“加强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为根本保证。要抓好党纪学习教育,巩固好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就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只有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才能确保金融工作最终落实到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上。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在“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上时刻保持头脑清醒,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央行履职尽责的“根”和“魂”,落实到推动金融服务提质增效和高质量发展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扎实推进金融高质量发展要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根本宗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一定要把金融搞好”。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恢复紧要关口,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不断增强,服务方式持续优化,为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营造了良好的金融环境。全体党员更应该自上而下凝聚“把推动地方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作为检验人民银行高质量对外履职成效的实践标准”这一思想共识和行动共识。紧密围绕上级行党委、地方政府重点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安排,更加主动作为、靠前发力、统筹谋划、综合施策,做出在金融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更加务实、创新且富有成效的探索。
扎实推进金融高质量发展要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为永恒主题。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过程中,要把握好权和责的关系,健全权责一致、激励约束相容的风险处置责任机制;把握好快和稳的关系,在稳定大局的前提下把握时度效,扎实稳妥化解风险,坚决惩治违法犯罪和腐败行为,严防道德风险;对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健全具有硬约束的金融风险早期纠正机制。作为基层央行,要积极发挥改革后宏观审慎监管职责,做好维护辖区金融稳定的排头兵,强化风险防范,坚决筑牢金融高质量发展安全屏障。根据金融形势变化,不断提升辽源辖区金融风险监管质效和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