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参保政策告知书

成安医保
创建于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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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新生儿家长:

恭贺您喜得宝贝!宝贝能够健康成长是每位父母最大的心愿。由于生理特殊性,新生儿的患病率明显高于其他年龄组。为了能及时给宝宝一份保障,让您安心、放心,现将我县新生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告知如下:

参保政策

      持有我县户口的新生儿,在户口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1)新生儿在出生后90天内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无需缴纳出生年度医疗保险费,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出生当年度居民医保待遇。

    (2)新生儿超过90天未满一周岁办理参保登记的,需缴纳居民医保费(指个人缴费部分),从缴费之日起享受缴费年度待遇(办理登记缴费在下一年度保费集中征缴期的,需向医保经办机构明确缴费年度)。

新生儿参保所需资料

      户口页、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醒

      (1)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办理参保登记时跨年的,例如2023年12月份出生,2024年1月份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则2023年医保待遇从出生之日起享受至2023年12月31日;同时,需缴纳2024年居民医保费,享受2024年居民医保待遇。


      (2)新生儿超过90天未满一周岁办理参保登记的,需缴纳居民医保费(指个人缴费部分),自缴费之日起,享受缴费年度待遇。例如2024年3月份出生,2024年8月份办理参保登记并缴费,从缴费当日起,享受2024年度医保待遇。


      (3)为保障新生儿及时享受医保待遇,减轻家庭参保和医疗费用负担,请在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携带所需资料到其户口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医保咨询:0310-726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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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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