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我镇居民群众的健身需求,2024年5月起学校场地会免费对周边居民开放,具体方案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进一步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体育健身需求,践行“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实施全民健身战略,推进我市全民健身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我校体育场地全面向社会免费开放,相关事项方案如下:
1.服务范围
广大居民、学校师生等
2.开放场地
田径场地、篮球场和足球场
3.开放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6:00-7:40 下午:6:00-8:00
节假日
上午:7:00-12:00 下午:14:00-20:30
如遇以下情况暂停开放,请留意学校门口活动告知,敬请理解。
1.雨天、雷天、台风等
2.场地湿滑
3.教育教学活动冲突
4.其他工作需要。
4.入馆程序
持有由学校发放、盖有学校公章的健身卡进入体育场。健身卡办理方式:于工作日带一寸照片、有效证件(身份证、社保卡、老年证、学生证)到学校办理;或凭居民身份证进入学校体育场地。
5.温馨提示
维护学校体育场地设施有序开放,更好满足居民群众的健身需求,请广大市民入校健身时,自觉了解并遵守体育场地的管理规定,共同构建文明、和谐、健康、快乐的全民健身环境。
1.入校健身人员请自觉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学校体育场地管理规定,服从学校体育馆场地工作人员的管理,着运动鞋入场,不带零食、不带宠物、不带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品进入场馆。不吸烟、不醉酒后入场。自觉保持环境卫生,避免发生各类纠纷事件,提倡文明体育、文明健身。
2.入校健身人员严格在开放区域内活动,爱护体育设施和场地设备,关注安全警示标识,按照要求使用场地、器材,如有损坏照价赔偿。请根据自己身体状况,选择合适的运动项目和运动量,注意自我保护,防止意外发生。
3.禁止将各种食品、口香糖、有色饮料等易污染或损坏体育场地设施的物品带入场内。
4.活动人员应注意公共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禁止在体育场地内乱涂乱画、胡乱张贴。
5.12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须由其监护人陪同下,方可参加健身活动,监护人对该未成年人的所有行为负责。
6.心脑血管、高血压、癫痫等疾病患者及酒后人员禁止入场运动,入场运动者自身健康安全责任自负。
7.请妥善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如有丢失,学校概不负责。
8.禁止私自挪动场地运动设施,如有需要,请及时联系场地管理人员。
9.未经允许,禁止在体育场地内进行任何商业活动。未经允许不得用作体育活动以外的其它活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进入体育馆的活动资格。
10.对于违反以上规定的人员,经场地管理员劝阻仍不改正,场地管理员有权禁止其在场地内活动。
11.因维修、保养、安全、训练、赛事等原因,场馆有权调整开放时间。
热烈欢迎广大居民朋友
前来健身锻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