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溪湖区召开农村人居环境净化整治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全面总结上半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重点围绕农村生活垃圾、水环境治理、补齐基础设施短板、“路地共治”专项行动、统筹推进等重点工作进行再部署,政府副区长纪延研出席会议并讲话,区农业农村局王大为局长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要准确把握形势,深刻认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意义,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抓实抓好。
会议强调,全区各相关单位要压实主体责任,发挥职能作用,根据《辽宁省农村环境标准化管理指南》和职责分工深入研究治理措施,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深入推进“路地共治”专项行动,多措并举强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上下同心、合力推动,全面推进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创建美丽宜居宜业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