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集中受理公告

蛟河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创建于07-17
阅读 4077
收藏TA

需扫码在手机上打开
文章后点击更新提醒

  “国家资助,助你飞翔”!2024年蛟河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将开始办理,凡蛟河户籍符合条件的大学新生和在校生,均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办理时间

  2024年7月22日-9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办理地点

  教育局二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河北街2—13号)

业务受理内容

  现场集中办理首贷、就学信息变更,续贷在网上远程办理。

申请条件

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不低于1000元。

申贷材料及申请流程

(一)申贷材料

        1.身份证:提供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大学录取通知书:提交真实、合法、有效的大学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大学生提交学生证原件、复印件或一个月内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户口簿: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户口簿,原则上共同借款人与学生同在蛟河市(含乡镇),如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上,需出示双方各自户口簿。

        4.《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此表由“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自动生成,打印一份并本人签名。

        5.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学生在线系统导出)(备注:高中或中职期间享受国家资助的学生均已提交过预申请)。

        6.手机号:使用学生本人身份证信息办理的手机号,正常使用中。

(二)首贷流程

        1.电脑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或下载“国家助学贷款"APP,注册个人信息、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提交贷款申请、导出《申请表》打印一份并本人签名。       

        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需要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相关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要承担相应责任。

电脑登录:学生在线系统

手机登录:国家助学贷款APP

        2.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带齐相关材料,一起到蛟河市学生资助中心现场办理业务。

        3.学生资助中心审查材料,打印《借款合同》和《受理证明》,系统自动为借款学生生成平安银行“助学贷”专用账户。

        4.学生持《借款合同》《受理证明》和身份证到高校资助中心上交电子回执。

相关政策解释

        1.关于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亲或母亲;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重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须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2.关于贷款额度:全日制本科、专科学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6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0元,贷款额度必须为100的倍数且不低于1000元。为了减轻今后还款压力,贷款金额原则上满足学费和住宿费即可,切勿过度贷款。

诚信还款

  借款学生毕业后不再继续攻读学位时,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自付利息,在五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要偿还利息,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也可以申请提前还款或结清贷款,每个月可进行一次提前还款,还款日为当月20日(11月的提前还款申请还款时间在12月20日)。

        国家开发银行委托第三方支付平台平安银行“助学贷”统一为借款学生开立账户,并办理贷款资金的发放和回收业务。借款学生发生退学、出国、被开除学籍等不能正常完成学业的情况,应及时通知蛟河市学生资助中心,并一次性偿还全部本金和利息。

热线电话

   教育局资助中心电话:0432-67269956  

        国家开发银行服务热线:95593

        平安银行服务热线:95511-3

        支付宝服务热线:95188  

温馨提示:

        1.借款合同生效后,借款学生的个人信息和借款情况将直接进入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成为你的“第二身份证”。请切记履行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按时足额还款,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未来的生活、工作产生一定影响。

        2. 蛟河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是我市办理学生助学贷款的唯一合法单位,提醒您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不要接听诈骗电话、不向陌生人提供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重要信息。

        3.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要约,内容如有变动,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为准。

        4. 如遇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

阅读 4077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