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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昌区第九小学2024年秋季一年级招生简章

创建于07-17 阅读5472

  高昌区第九小学成立于2016年9月,是一所年轻而富有活力的学校。学校坐落于高昌街道绿洲西路路繁华地段,学校环境优美,绿树成荫,素有花园式校园的美称。学校现有30个教学班,近1500名学生,70名教师,校园内教学设备完善,信息技术教育设施和教学资源能够满足教学需求。仪器室、实验室、图书室、体育器材室、音美器材室、音美教室、计算机教室、少先队活动室等专用教室配备齐全;所有教学班均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实现了多媒体教学,信息技术网络实现了“班班通”。

  根据《自治区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工作方案》(新教函〔2024〕182号)、自治区《关于做好“教育入学一件事”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新教厅办〔2023〕6号)和国家及自治区、市、区关于做好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和要求,现将高昌区第九小学2024年招生工作公布如下:

招生原则

  按照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分级分类招生。“学区内有户有房,且户籍迁入时间半年以上(当年2月20日前)”“学区内无户有房(法定监护人或本人在学区内有房产)”“学区内有户无房,且户籍迁入时间半年以上”“学区无户无房(稳定就业,租房居住)”四个类别,规范有序顺次开展招生。

招生对象

一年级新生,实际居住在本学区范围内,年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学区范围

学区1:

高昌区内居住在幸福路社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包括美景天城、绿洲忆家小区。

学区2:

居住在老城路社区(其中车师路以西,文化路以北辖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报名时间

7月19日-24日:招生系统开放报名通道,家长及时报名。     

1.通过微信搜索“葡城教育”关注微信公众号,或微信扫描二维码进入“葡城教育”微信公众号。

2.完成资料填写及佐证材料上传,报名后请耐心等待审核结果。

学校初审

7月24日-28日:学校审核。期间家长随时关注报名信息,若发现退回,及时修正报名信息和资料。不要错过第一阶段的录取。

查询录取结果

7月29日:查看录取结果。各位家长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教育入学一件事”办理登记表。

线下核实面审

7月30日-8月1日:线下核实面审(上午10:00-13:00;下午17:00-20:00)。

提示 :请务必于7月19日-24日期间在网上先报名,经学校和教育局审核后,再到学校进行面审。

1.家长持打印好的“教育入学一件事”办理登记表,及相关印证材料,到高昌区第九小学进行材料复审。

2.通过面审的,学校在学生的“教育入学一件事”办理登记表上签字盖章确认,并注明报到时间。

3.未通过面审的,提醒学生及时回到“葡城教育”微信公众号再次修改正确的信息。等待调剂录取。

招生类别及所需材料

第一类:

学区内有户有房,且户籍迁入时间半年以上(当年2月20日前)(具体为以下三类情况)。

(1)学区内有户籍且房户一致。即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一致(提供以下①、②、④条);

(2)学区内有户籍且法定监护人双方无房,适龄儿童在本学区户籍自出生日起挂靠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且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法定监护人在高昌区内无房产,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在本学区(提供以下①、②、③、④、⑤条);

(3)学区内有户籍且法定监护人一方房产和户籍地址一致, 房产持有人与学生不在同一户籍(提供以下①、②、③、④条)。

需提供材料:

①户口簿:户口簿首页,法定监护人、适龄儿童页、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页(挂靠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的情况下需提供);

②不动产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

③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或法定监护人结婚证(户口簿无法判定监护关系时需提供);

④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地村(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

⑤住建局出具的法定监护人双方无房证明材料。

第二类:

学区内无户有房(法定监护人或本人在学区内有房产)。

(1)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提供以下①、②、③条);

(2)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提供以下①、②、③、④条)。

需提供材料:

①户口簿(户口簿首页,法定监护人页,适龄儿童页);

②不动产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

③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地村(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

④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或法定监护人结婚证。

第三类:

学区内有户无房(户籍迁入时间半年以上)。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在学区内有户籍且在同一户籍内。

(1)法定监护人持户籍报名,申请入学的户籍地址与房产地址不一致,如单位集体户、户籍地原房产被拆迁但户籍未迁出等(提供以下①、②、④、⑤条);

(2)法定监护人持户籍报名,但无法提供与户籍地相一致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如房屋已转让、挂靠祖父母、租房落户等(提供以下①、②或③、④、⑤条)。

报名时请选择户籍地址或房产(居住)地址。

需提供材料:

①户口簿(户口簿首页,法定监护人页,适龄儿童页);

②不动产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

③合法租房合同;

④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地村(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

⑤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或法定监护人结婚证(户口簿无法判定监护关系时需提供)。

第四类:

学区内无户无房(稳定就业,学区内租房居住)。

(1)高昌区外户籍(提供以下①、②、③、④、⑤条);

(2)高昌区户籍(提供以下①、③、④、⑤条)。需提供材料:

①户口簿(户口簿首页,法定监护人页,适龄儿童页);

②法定监护人居住证;

③合法租房合同;

④稳定就业证明;

⑤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地村(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

注意事项

1.今年的“招生优先级类别”较往年有所变化,请家长一定要仔细阅读;如果材料符合要求,请务必在7月19日-24日期间报名,系统直接反馈的“拟录取学校”不是最终录取结果,学校还需对上传材料进行进一步核查,为避免影响审核结果,请务必上传清晰、完整的印证材料。于7月29号查询学校审核结果。

2.延缓入学:学区范围内高昌区户籍因身体状况或个人原因已满6周岁需要延缓入学的,请下载《延缓入学申请表》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或教育局基教办盖章,通过“延缓入学登记入口”进行登记、上传盖章后的《延缓入学申请表》。

3.补报时间:为8月17日至18日,补报主要为临时来吐就学的学生提供便利。报名不拼手速,但第一阶段报名的学生派位后,再补报的学生,可能存在所报学校学位已用完被调剂至相对就近有学位的学校就读的情况。

4.转学须知:外县市、外地州转入本校其他年级就读的插班生。除六年级外,满足《吐鲁番市高昌区中小学生转学政策指引》条件的转学生。请于8月10日-13日到高昌区第九小学咨询转学事宜,我校8月16日前给家长反馈审核意见。需要调剂的学生8月16日-18日在葡城教育“秋季中小学招生”转学通道申请,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8月22日查看调剂结果,按学校规定时间报到。

招生咨询

咨询时间:

上午10:00-13:00

下午16:30-19:30

努老师:18139303327    

胡老师:18699533321

田老师:15310528826    

孙老师:13999697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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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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