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县榆林子镇卫生院关于医药代表接待事项的公告

用户14254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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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化我院行业作风建设,进一步规范医药代表从业行为的监管,构建风清气正的医疗环境,特制定《正宁县榆林子镇卫生院医药代表接待制度》,现将我院医药代表接待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医院接待医药代表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


医院接待医药代表流程

     (一)来访申请

      来访者需提供:医药代表法人授权委托书、

医药代表身份证明、遵守行业规范,严禁商业贿赂的廉洁承诺书、药品、设备耗材说明书及彩页宣传资料、与该药、设备相关的详细资料、加盖企业印章的(GMP)认证证书复印件及生产批件复印件等在医院办公室申请备案。

申请预约电话:0934-5926750

申请地点:正宁县榆林子镇卫生院医技楼2楼办公室

    

    


 (二)医院办公室对来访医药代表进行身份信息核对,并填写《正宁县榆林子镇卫生院医药代表接待备案审批表》呈分管院长审批,审核通过后,方可接待。

  (三)来访接待

     指定接待地点、接待时间,接待人员,有序接待。并如实填写《正宁县榆林子镇卫生院医药代表登记表》,接待结束后报医院办公室存档。

  

医药代表在医院不得有以下行为:

      1. 未经医院许可擅自进入诊疗区域开展相关业务活动。

     2. 以任何形式向医务人员提供贿赂、回扣、礼品、旅游、娱乐等不正当利益。

     3. 夸大或者虚假宣传所推广的药品或医疗器械的功效、适用范围等。

     4. 干扰医院正常的诊疗秩序,影响医务人员的工作。

     5. 未经同意私自接触患者或向患者推销产品。

     6. 冒用医务人员的名义进行产品宣传。

     7. 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医院的内部机密信息或患者信息。

    8. 诋毁竞争对手的产品或企业。


      对未按流程私自接待医药代表的医务工作者,若违反本院制度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报县医共体总医院。违反党纪、政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举报电话:0934-5926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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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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