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2024年7月10日,黄某英向东星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反映,苏某文在界线不清楚的情况下把槟榔苗种在地里了,而黄某英来到她地里看到这样的情况后,便找到苏某文了解他地里界线,以前这块地是从那边延续到这边的,两个在现场发生争吵,要求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出面解决。
调解经过:受理申请后,人民调解员,村委会干部到现场看,村委会干部及调解员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后,苏某文的这块地是从那边延续到这边的,并非是占用了黄某英的地拿来种槟榔树。
调解结果:经调解,二人达成协议:经过询问两个意见后,苏某文同意黄某英自已拿石柱来拦住作为界线,在苏某文地里种的槟榔树不再移走,此次矛盾纠纷得以成功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