秸秆禁烧

MF周敏芳
创建于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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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村民朋友们,为保护生态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秸秆禁烧工作通知,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全市范围内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落叶杂草、垃圾。相关部门将通过高空瞭望监控手段24小时不间断开展巡查。露天焚烧秸秆将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将予以行政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希望广大村民相互转告,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坚决抵制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共同守护好我们美丽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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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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