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6日,海垦调委会成功调处一宗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纠纷事由】
2024年5月28日,牛某某租住杨某某位于海秀中路某大厦1002房屋,双方口头约定租期为一个月,押金1000元。2024年7月6日,双方因房屋续租事宜产生纠纷。
【调解结果】
经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签订租房合同,租期为2024年7月6日至2024年8月6日。
二、牛某某5月28日交的1000元押金转为本租期的房租,另再交500元押金。在租住期间双方无事不得互相打扰,2024年8月6日牛某某须按时退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