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官屯镇中心小学招生简章

顾官屯镇中心小学
创建于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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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2024年顾官屯镇小学招生工作顺利有序进行,根据《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聊教体字〔2024〕11号)文件精神和《高新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工作意见》,结合顾官屯镇实际情况,特制定顾官屯镇中心小学2024年招生工作方案。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二十大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规定,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要求,切实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行为、维护招生工作秩序,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招生条件

        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8年8月31日〔含〕前出生,包括顾官屯镇户籍子女,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子女)。小学坚决杜绝招收不足龄学生,与所就读的幼儿园无关;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片区学校提交一份延缓入学申请,学校报教体分局审核备案。

招生材料

(一)结合顾官屯镇实际情况,2024年顾官屯镇中心小学招生入学材料的审核,具体划分为四类:

1类:顾官屯镇片区内户籍子女。

需要提供材料:

①户口本和监护人身份证;

②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棚户区改造回迁协议。

以上三种具备其一即可。

2类:片区内有房产的顾官屯镇辖区内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录取顺序: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区内完全产权房;

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区内不完全产权房。

需要提供材料:

①户口本和监护人身份证;

②经商类:提供6个月以上工商营业执照(有异议的,同时提供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门市租赁合同等佐证材料);

务工类:提供6个月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凭证;

③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房产已交付使用)、棚户区改造回迁协议。

以上三种具备其一即可。

3类:片区内有居住证和房产的非顾官屯镇的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录取顺序: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区内的居住证和完全产权房;

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区内的居住证和不完全产权房。

需要提供材料:

①户口本和监护人身份证;

②经商类:提供6个月以上工商营业执照(有异议的,同时提供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门市租赁合同等佐证材料);

务工类:提供6个月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凭证;

③6个月以上居住证;

④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房产已交付使用)、棚户区改造回迁协议。

以上三种具备其一即可。

4类:片区内租房居住的非顾官屯镇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需要提供材料:

①户口本和监护人身份证;

②经商类:提供6个月以上工商营业执照(有异议的,同时提供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门市租赁合同等佐证材料);

务工类:提供6个月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凭证;

③6个月以上居住证;

④6个月以上居住场所的房屋租赁备案合同(因无房产证无法备案的,需要提供房产信息等佐证材料)。

(二)材料要求说明

(1)户口迁入时间截止到网上报名时间开始的前2天(2024年7月18日)有效。

(2)工商营业执照、正式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居住证、房屋租赁合同等证件,要求2024年3月1日至8月31日(6个月)需连续有效。

(3)持有棚户区改造回迁协议的房屋拆迁户,其子女如果在回迁房片区报名入学,可以凭监护人回迁协议和实际住所居住证明等,按照监护人回迁协议所述房屋产权情况处理。

(4)特殊情况或有争议的,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报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招生办法

(一)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

(二)顾官屯镇中心小学各校区2024年招生范围如下:

中心小学校区:顾官屯、前秦、杜庄、于桃、赵庄、果子王、于才、徐庄、王庄、管庄、魏庄、宫庄、石庄、白庄、王楼、邢庄、苏庄、辛庄、常庙、吕庄、前王、黄河涯、张洪津、枣寨、华集、刘海、李堂、扒刘、章凌、索集、高庄、镇直  (31+1)

中心小学马海校区:马海、界牌、东董、官路、花石槽、陈庄、姚庄  (7)

中心小学兴隆村校区:兴隆村、西程铺、东庄、于庄、祁庄、胥寺、孟庄、黄集、曹庄、高囤(10)

中心小学大张校区:大张、西刘、贾庄、四合、(4)

招生时间和工作流程

    按照便民、高效、公开的原则,教体分局积极协调大数据、公安、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督管理、民政等部门,加快推进义务教育招生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努力打造全区义务教育招生“一键入学”新模式。

   2024年高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招生时间为7月21日—8月10日。

     8月25日前,各招生学校将纸质并加盖学校公章的招生名单,报教体分局管理科审核备案。

     高新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网上招生入学,经过报名、审核、录取三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登记阶段(7月21日—26日) 

     根据省市招生工作要求,2024年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实行“一网通办”。适龄儿童监护人需要下载并安装“爱山东”APP,完成注册及实名身份认证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入“高新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平台”),用手机进行信息采集。

    除特殊类型、家庭使用网络不方便的以外,不再要求家长进行线下报名、上交纸质材料等。如果孩子符合报名入学条件,无法在平台上报名成功,可以直接携带报名材料到报名点学校咨询并网上报名。

     报名时一般不再要求家长选择学校。系统根据监护人信息自动匹配就读学校。无法自动匹配成功的,只可选取一所学校。

    网上招生详细报名流程将后续向社会发布,请持续关注“聊城高新区”微信公众号。

    (二)材料审核阶段(7月27日—8月2日)

    1.报名信息网上审核(7月27日—28日)

    凡是网上大数据审核合格的,无需要求另外上传证明材料。

    2.材料复核(7月29日—31日)

未通过网上大数据审核的,家长需要在招生平台补充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无法上传证明材料的,需将相关入学纸质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7月30日之前,送交到各报名点学校,先进行现场初审,再由学校到相关部门进一步复查核实。

管委会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总协调。

    3.材料信息补录(8月1日—2日)

凡是复核后不符合报名点入学条件的学生,要立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由片区内学校根据审核结果登记,并由学校在网上补录信息。只有符合报名点入学条件的学生,才可以参与学校下一步的录取工作。

    4.优抚对象材料审核。7月21日—30日将相关材料由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后送交教体分局管理科,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参与招生录取。

    (三)招生录取阶段(8月3日—10日)

学校根据报名审核结果在教体分局指导下进行网上录取。

    公办学校录取(8月3日—8日)

   学校采取单校划片、调剂录取2种方式。

    (1)单校划片

    四个校区招生首先采取单校划片(一个校区划定一个片区)方式,按照材料审核的四类依次录取。

    (2)开放式分流

    当某个校区划片招生依次录取的某一个环节,符合入学条件人数超出本校招生计划时,根据相对就近原则,采取分流方式将这部分学生统筹调剂到招生人数不足计划的其他校区就读。

    如因四个校区片区调整等原因,招生时导致一个家庭的两个孩子分别在两个校区就读的,材料审核合格后,家长可以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学校将根据两个校区学位情况,把孩子调剂安排到学位充足的校区就读。

    2.公示录取结果(8月9日—10日)

各各校区在显著位置或学校公众号公示最终招生录取结果。8月25日前,各学校将录取名单加盖公章报教体分局管理科备案。

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一)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权利。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根据入学人数预测和学位情况科学确定入学条件。助力“青年兴聊”工程,提升青年子女入学服务能力,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入学,推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随迁子女接受完义务教育后,在本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和本地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二)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人才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三)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就读。按照“零拒绝”“全覆盖”“一个都不能少”的原则,扎实做好残疾六、保障特殊群体入学儿童少年入学和控辍保学工作。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随意拒绝接收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确保我辖区经各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定的不具备接受教育能力儿童除外,所有残疾儿童少年在籍在学。

    (四)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服务。各校区要不断巩固农村留守儿童专项保护行动活动成果,加强关爱服务,全面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准确掌握留守儿童信息,将留守儿童作为控辍保学和教育服务工作的重点对象,不断巩固留守儿童专项保护行动工作成果。

严格招生规定,规范招生秩序

    (一)规范招生时间、范围

    各校区要严格按照招生文件规定的时间招生,不得提前招生或采取变相报名方式提前招生。严禁任何学校擅自跨范围招生。

    (二)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控制班额

    任何校区不得擅自增加招生计划。

    (三)规范学籍管理

    新生学籍要严格按照招生平台数据统一注册,各校区不得为未报到的学生注册学籍。严禁接收借读生和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

    (四)严格学位控制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8〕73号)文件精神,按照“积极稳妥、量力而行、分步实施”的原则,根据我区现有教育资源承载能力,结合我区学校布局和发展实际情况,即2024年实行登记入学之年起,拟对公办小学实行“六年一学位”,同一套房产,六年内只安排同一租赁家庭的子女在学区小学就读(完全产权房主子女除外)。

咨询电话


顾官屯中心小学

13563579116 

 13210466207


顾官屯大张小学

0635—7130395


顾官屯马海小学

0635-7130393


顾官屯兴隆村小学

0635-7130396


(受理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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