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概况


旧城中学创办于1956年,坐落在旧城村西南。学校占地面积2万平方米,有教学楼、综合楼、宿舍楼、餐厅等建筑面积9千多平方米。
我校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办学宗旨,践行“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办学理念,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
我校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教职工27人,其中高级教师8人,中级教师11人,市县级骨干教师10人。多名教师获得市县级优质课教学评比一二等奖和教学质量优胜奖。
学校功能室齐备,教室内都开通了局域网、全覆盖有一体机,实现了校校通、班班通,能满足教育教学开展的需要。
今年,在教体局的大力支持下,学校进行了寄宿改造,达到寄宿制学校的标准要求,今年秋季开学我校将安排学生全员寄宿。近期,教室内全部安装了空调,给学生提供了舒适的学习环境。
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利用传统节日和重大纪念日开展丰富多彩的德育活动,通过中华优秀文化的熏陶,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良好的心理品质和健全的人格。在此期待您的加入,愿每一位莘莘学子在旧城中学拥有美好的未来!
招生计划


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和《保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和《高阳县2024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安排》,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具体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生对象
1.具有庞口镇(庞口中学招生片除外)、小王果庄镇、西演镇户籍的2024年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2.我校附近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符合规定的。
3.按计划招生200人,4个教学班。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2.坚持规范招生工作流程原则,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三)招生办法
根据《高阳县教育和体育局2024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安排》:“招生入学采取网上统一报名的形式,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的办法”,我校优先录取原招生片内学生入学,在有空余学位的基础上,招收小王总校、西演总校的学生以及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当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时,一律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入学资格,电脑随机派位全部通过统一的招生平台操作。
(四)报名时间安排
7月15日通过高阳县教体局、学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发布招生信息,8月1日8:30—8月3日24时,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通过微信关注“高阳教育”公众号,点击“中小学招生”菜单进入“招生入学”系统,在相应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报名时可选择公办中小学窗口,选择庞口镇旧城中学即可,否则,我校看不到你的信息,失去在我校就读的机会。
此次报名信息将作为入学依据,一名适龄儿童、少年仅能填报一次,不能重复填报。学生信息提交后,应及时通过“查询、修改、抽签”端口查看学生是否报名成功,如发现填报信息错误,可通过“修改”功能进行更正。8月3日24:00时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学生信息不能再进行填报、修改,只能查询。如学生未在报名系统中填报,将影响学生入学。
(五)报名资格
学校招生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学生,需提供户口簿(或居住证)、房产证。我校负责对报名的学生材料进行核实,必要时可入户调查。
申请在我校入学学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实填报入学材料信息。对于弄虚作假、伪造证明证件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适龄儿童、少年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由教体局统筹安排。
(六)录取规则
学生录取顺序与网上报名的先后顺序无关。按照原招生片范围内有户籍的学生、小王总校和西演总校户籍学生、随迁子女符合条件的学生的生源顺序进行依次录取,招满为止。如果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生人数则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决定,派位未成功的由教体局统一调剂。无居住证的高阳县以外户籍学生一律回原籍就读。
(七)报名信息
1.报名信息填报
(1)户籍:以户口簿为准填报。
(2)随迁人员子女,按要求填报户籍、住房信息,还需填报高阳县有效期内居住证信息。
2.报名材料
(1)户籍以户口簿为准,学生的户籍必须在学校招生片区内且与父或母一方或法律指定的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口簿上,否则不认定该生具有该学校片区户籍。户籍需上传户口本的首页、户主页、学生页;学生与监护人为高阳县以外户籍的,还需上传学生和学生监护人有效期内居住证。
(2)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等子女除按上述要求上传户籍和房产信息,还需上传监护人的证件和单位出具《协调子女入学的函》等相关材料。
(3)随迁人员子女需上传户籍信息、学生和学生监护人有效期内居住证,还需上传营业执照或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
(八)招生时间安排和流程:
按照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工作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三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民办学校(宏利佳学校)
2.面向庞口镇、西演镇、小王果庄镇招生(集英中学、庞口中学、旧城中学)的公办学校。
第一阶段未被民办学校录取且填报了上述公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学生信息自动进入第二阶段公办学校招生程序,按照公办学校招生办法进行录取。
8月12—13日,各学校通过招生入学系统初步核查学生报名材料。教体局对线上初审合格的材料进行核查,确认没有问题后,学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现场验证时间。
8月14—19日,各学校严格按照招生办法,以招生入学系统中的报名信息为准,对网上初审合格学生的报名材料进行现场审验。网上初审合格的学生家长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学校现场审验。教体局将联合公安局、自然资源规划局安排专人到现场对学生报名资料进行核查。各学校要合理安排时间,避免人员聚集。
各学校在招生平台对网上初审合格且现场审验合格的学生信息进行确认。报名人数小于等于招生计划时,将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统一通过电脑随机派位确定录取名单。
8月20日,学校填写《高阳县2024年一年级、七年级新生录取情况汇总表》后县直学校上报教体局普教股,各乡镇学校上报总校。学校通过招生入学系统完成录取工作。学生家长通过招生入学系统的“查询、修改、抽签”端口查看学生录取信息。
河北省义教阶段资助政策简介


(一)免除学杂费
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中央确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从2020年春季学期开始,标准为初中每生每年1060元,均含取暖费120元),学校相应降低义务教育学生收费标准。
(二)免费提供教科书
对所有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学生。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将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补助生均补助标准为:初中1500元/年。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生均补助标准为:初中750元/年。生活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
(四)申请方式
每年9月份,学生向所在学校申请。
招生电话


校训:厚德载物,行重于言
校风:文明守纪,团结进取
教风:敬业严谨,求实创新
学风:勤学好问,善思苦练
供稿:外宣组
初审:张 仁
终审:赵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