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4年4月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以来,全国上下各党支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争取准确掌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对党员自身的纪律意识和党性修养进行了一次洗礼。强化纪律意识,牢守纪律底线,以铁的纪律为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是在“学纪”中,理清为什么学、要怎么学。建党之初,中国共产党就明确把严密的组织、严格的纪律作为自己的本质要求。改革开放后,邓小平指出“没有理想,没有纪律,就会像旧中国那样一盘散沙。”今年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要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在全党开展一次集中性纪律教育”,指出“要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可见,在不同历史时期,正是铁的纪律让全党团结成“一块坚硬的钢铁”,为我们党始终赢得人民群众爱戴和拥护、团结带领人民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提供了坚强保障。
二是在“知纪”中,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先后3次修订《条例》,不断完善纪律规矩,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通过这次党纪学习教育,党员干部要熟知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和生活等六项党的纪律,弄明白“高压线”在哪里,做到心中有戒,不该伸手的坚决不碰。此次修订《条例》,增写对生活中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以及违背公序良俗、在网络上有不当言行的处分规定,针对的就是一部分党员在生活上崇尚奢靡享乐,大肆挥霍浪费,在网上、现实生活中实施与党员身份不符的不当言行,影响党群干群关系,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每一名党员干部的形象代表的是着党的形象,要自觉净化工作圈、生活圈和社交圈,自觉接受他人的监督,把廉洁自律作为终身课题,常抓不懈。
三是在“明纪”中,明确目标是什么、标准是什么。“学纪”“知纪”是内化于心的基础,接下来就是要“明纪”,要深刻认识到纪律规矩的重要性,明白忽视党纪、违反党纪的后果和代价,不断增强遵守纪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党员干部要履职尽责、规范用权,敢于斗争、勇于负责,这既是党员干部身份的要求,也是《条例》的规定要求。身为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要时刻将人民利益放在首位,用心用情用力做好各项工作,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要明确自身角色和应承担的责任,在其位谋其事,履其职尽其责。然而,实践中,有的党员干部满足于做太平官、作“躺平”状,遇到矛盾绕道走、碰到难题往上交、面对危机向后躲,这些都与我们党敢于斗争的鲜明品格背道而驰。新修订的《条例》就明确规定,工作中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行为的处分规定。督促广大党员干部敢于斗争、勇于担当,用知重负重、攻坚克难的实际行动,诠释为党尽责、为民造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