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道里能不能放鞋柜、杂物?

和喜物业
创建于07-16
阅读 2575
收藏TA

需扫码在手机上打开
文章后点击更新提醒

亲爱的业主朋友,


 楼道是共用区域,

 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

 任何人不得私自占用。


楼道更是发生意外事故时,

住户逃生救命的生命通道。

在楼道里堆放杂物,

不仅影响环境卫生,

容易引发邻里纠纷,

同时也是一种违法行为。

运动鞋丢了

某天下午,张大娘正在午休,突然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惊醒,她下床打开家门,发现敲门的是对门邻居。

    

“我放在家门口的新运动鞋丢了,有没有看到?刚买的,一千多块钱呢!”邻居气鼓鼓地问。张大娘摇了摇头。

    

“不可能呀,这层楼就住着咱们两户,那我的鞋去哪儿了?”邻居又说。

    

听到这里,张大娘一下就火了,指着楼道里的鞋柜说:“鞋子怕丢就把鞋柜收回家中,不要占用公共楼道,你的鞋我没见过!”双方话不投机,很快就争吵起来。

张大娘说,两年多前,对门的邻居刚搬来就在楼道里摆了一个鞋柜。因鞋柜影响楼道卫生,她曾多次找邻居“交涉”,对方每次都说会收拾,但总是说说而已。

    

自从丢了运动鞋后,邻居很快就把鞋柜挪回了家中,但邻里关系却降到了最低点。

自行车不见了

“楼道里放的自行车掉了,隔壁邻居一直怀疑是我干的。”这几天,某小区唐女士遇到一件烦心事儿。

    

唐女士家的隔壁邻居在楼道里摆了一辆自行车,虽影响日常进出,但唐女士一家觉得邻里之间应互相谦让,便一直没有和邻居说起此事。

    

某日,不少人来邻居家串门,上午10时许,唐女士外出时打开家门一看,楼道里都是鞋、自行车,就连自家门口的脚垫都被“侵占”了,她出门必须跨过“鞋山”。

唐女士有点儿生气,便敲门找邻居理论,但邻居忙着招呼客人,根本不予理睬,唐女士感觉不爽,便和对方吵了一架。

    

又过了几天,“楼道鞋柜”里的鞋子又掉了一只,隔壁邻居便怀疑是唐女士故意破坏,前来质问了好几次。

楼道放鞋柜触犯了哪些法律法规?

《消防法》


第二十八条规定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楼道作为火灾时的重要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须时刻保持安全和畅通。单位违法“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个人违反规定则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六十条第三款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六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十八条规定: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禁止圈占、遮挡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禁止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

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违反此规定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请全体业户对房间外围进行自查,

清理楼道内、安全步梯、管道井

等位置的全部个人物品,

确保楼内消防安全。


当物业对您的杂物进行清理时,

万望配合!

安全无小事。


小区消防安全需要您的关注与配合,

发现消防隐患,

可及时与物业联系,

消灭火患,人人有责。

和喜物业

阅读 2575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