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原则
1.坚持“划片就近、免试入学、公开公正”原则。
2.落实各类优抚对象入学优待政策,探索“长幼随学”服务,确保其就近接受义务教育。
3.落实随迁子女和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派位入学,优先安排学区内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4.落实“阳光分班、阳光分座”政策,学校需在达到义务教育办学标准的情况下,结合学校实际科学设定班数、人数,每班不超45人。
招生对象
长岭镇内街(委)户籍或居住在长岭镇内符合政策条件的年满6周岁(即2018年9月1日前出生,不含9月1日)的适龄儿童。
招生范围
挹爽街以东,岭城路以南,东关南街以西,永久东路以南,新安南街以西范围内,南环城路以南,通往新安镇方向的203公路以东南范围内。
报名时间
2024年7月18日—19日
上午8:00—11:00
下午13:30—16:00
招生流程
第一阶段
1.招收本学区内城镇户籍适龄儿童。新生家长持户口本、房产证、购房交款正式发票或租房合同等佐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审看,复印件留存。
2.招收革命烈士、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因公殉职的、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获得警界功勋的、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由监护人持户口本、房产证或相关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在学区实验小学报名。
3.招收农村户籍在学区内有固定住房的适龄儿童。新生家长持房产证或购房交款正式发票、户口本等佐证材料的原件(审看)和复印件(留存),到所在学区实验小学报名。
4.说明:①以户籍申请就读的,户口薄上的住址应在申请学校学区范围内。②以房产证申请就读的,必须已经实际入住,需要提供房产证和户口薄;房产证由于抵押等原因不能提供的,需要到县房产部门查档、打印后加盖房产部门公章;③未取得房产证的实际住户,需提供购房合同,税务发票,监护人名下生活用电、用水、取暖和物业缴费票据。
第二阶段
此次暂不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注意事项
1.所带证件真实有效,任何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2.报名时请主动扫码长岭县实验小学一年新生微信群,以后各种通知公告都将在微信群公布。
3.报名地点:长岭县实验小学北门新生报名处。
4.联系电话:15844886025
13843872045
组织:教导处
编辑:范桂雪
终审:王俭怡
监制:陈作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