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一年级的招生工作,确保入学报名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根据《莆田市城厢区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城厢区2024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莆城招委〔2024〕7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方案。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划定片区、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学校严格落实“免试入学”规定,按照“划定片区、就近入学”原则进行招生。
2、坚持阳光招生原则。
坚持招生信息公开,通过传统媒介和新媒介手段,向社会公开招生相关信息和招生咨询电话,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和解读。畅通反馈渠道,通过公布投诉电话,设立投诉信箱等方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二、招生办法
按上级文件要求,本校实行线下现场报名、线下资料审核和线下录取登记的方式进行。首先满足本校山牌村以东划片的户籍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和招生优待政策照顾对象入学需求后,有学位余额再接收华林工业园区企业外来务工人员及本行政村外来经商人员的随迁子女入学。超过本校学位数的通过华亭第二中心小学随机派位、统筹安排等方式安排适龄儿童就学。
学校根据《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城厢区2024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将于2024年7月16日--20日组织招生入学工作。
三、招生条件
户籍在本辖区或暂住在本辖区符合政策要求的适龄儿童。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7年9月1日(含)至2018年8月31日(含)出生。
四、招生对象
1.第一批招生对象
户籍在山牌村以东划片(新村、黄湖、顶墩头、下庸)的适龄儿童。
2.第二批招生对象
(1)优先接收华林工业园区内企业外来务工人员的适龄随迁子女。(由华林工业园区统一摸底,按照企业分布就近安排入学,学位不够的由华亭第二中心小学统筹就近安排就学。
(2)在华林工业园区内经商人员的适龄随迁子女。根据父母就业和暂住情况,先到就近小学报名入学。(由华亭第二中心小学统一根据学位剩余情况电脑派位,就近学校学位不够的统筹安排到其他小学就学。
五、招生人数:45人
六、报名时间
2024年7月16日——2024年7月20日
上午:8:30--11:00
下午3:00--5:00
(逾期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七、报名材料
1.第一批招生对象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户口簿原件和户口簿首页、父亲、母亲及学生本人复印件各一份。
2.第二批招生对象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原籍户口簿原件和户口簿首页、父亲、母亲及学生本人复印件各一份。
(2)华林工业园区外来务工子女携带园区有效证明、居住证(或租房合同) 、暂住地企(事)业社会保险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父母一方在各校所在行政村经商随迁适龄儿童,要携带营业执照和居住证(或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八、报名地点: 路东小学教学楼二层办公室九、工作要求
1、加强招生工作组织领导,成立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制定周密工作方案,抓实、抓细招生入学全过程管理。同时,要健全应急机制,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安全规范有序进行,共同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2、强化依法招生观念,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福建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省市招生入学相关文件及本方案要求,规范招生行为,共同营造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氛围。
3、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完善入学通知书制度,做好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摸底工作,建立和落实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失学辍学工作台账,精准掌握失学、辍学儿童少年情况,特别是要重点关注残疾儿童少年、脱贫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儿童少年、留守儿童少年、困境儿童少年、事实无人抚养孤儿、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学生入学情况,做好失学、辍学儿童少年劝返复学工作,确保本片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不漏一人”按时接受义务教育。4、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
(1).认真贯彻《残疾人教育条例》规定和相关文件精神,积极推进融合教育,根据残疾儿童少年身体状况、受教育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能力等身心特点,采取随班就读或者送教上门以及动员到特教班、特殊教育学校就学等多种形式,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2).按照“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有学位余额开放接收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确保应入尽入。
5、树立“教育就是服务”的理念,指定专人负责做好群众入学报名、咨询服务和政策宣传等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合理引导家长预期,营造“适合的教育就是最好的教育”的氛围。通过微信群、校务公开栏、分发宣传单和张贴通告等方式和渠道,向社会公开招生时间、招生服务区域范围、招生办法和招生结果等有关招生信息。
6、招生结束后,严格落实“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人籍一致”的规定,按照我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学籍负责人做好新生建立或接续学籍档案工作。9月30日前,完成新生学籍建档或接续学籍档案工作。
十、招生咨询及举报电话
龚老师13850283332
蔡老师13599010289
城厢区教育局招生举报电话:2693822
华亭第二中心小学招生咨询电话:
0594—6924001
本方案由城厢区华亭山牌路东小学招生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