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父老乡亲:
近期,国内外电信网络新型诈骗违法犯罪案件高发,为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做好自我防范,请大家千万不要随意将自己的电话卡、银行卡出租、出借、出售给他人用于电信网络诈骗,做一名遵规守法的公民。
一、什么是“两卡”?
“两卡”指的是电话卡和银行卡。电话卡既包括我们平时所用的四大运营商手机卡(移动、联通、电信、广电),也包括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还包括物联网卡。银行卡包括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即我们平时使用率很高的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平台。
二、惩戒措施
凡是经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个人电话卡、银行账户、企业对公账户或个人,将受到以下惩戒。
1.信用惩戒。中国人民银行将相关信息录入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违法违规记录到个人征信报告,将在一定时间内影响相关人员的贷款和信用卡申请。
2.限制业务。5年暂停相关单位和个人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也就是说,相关单位和个人5年内不能使用银行卡在ATM机存取款、不能使用网银、手机银行转账,不能刷卡购物,不能通过购物网站快捷支付。
3.严管账户。银行和支付机构5年内不得单位和个人新开。惩戒期满申请开户的,和支付机构将加大审核力度。
4.法律处分。非法买卖个人银行账户和企业对公账户,上述惩戒外,还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规定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甚至构成诈骗罪,可能给个人带来牢狱之灾。
凤冈县2024年“两卡”违法犯罪嫌疑人惩戒情况通报
请您读完这封信后,在亲朋好友间相互转告,提醒大家切记不能向他人提供电话卡、银行卡,保护自身安全。
最后,祝大家幸福安康、生活美满。
绥阳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