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州区州珮小学2024年新生入学工作简章

玉州区州珮小学
创建于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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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新生入学秩序,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营造阳光公正的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氛围,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11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4〕27号)、《玉林市教育局关于2024年玉林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玉市教函〔2024〕127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十项严禁”等规定,确保新生入学工作有序高效实施。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按照“户籍地段划片、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新生入学原则,合理划定新生入学范围,规范办理入学手续。

(三)坚持公平公正。全面推行“阳光招生”和“公民同招”政策,采取多种途径宣传新生入学政策,严格规范管理,切实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正、结果公平。

(四)坚持均衡发展。严格控制班额,规范编班程序和学籍管理,按照随机方式对学生和教师实行均衡编班,不编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五)坚持科学统筹。根据入学对象条件、公办学校学位和就读需求等情况,科学统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工作。

二、入学对象

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此日),具有玉州区户籍、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条件、符合随迁子女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

三、服务范围

东成小学州珮校区服务范围

1.服务范围四至界线

东至:名山

南至:教育中路

西至:清宁路

北至:清湾江

2.具体服务范围

(1)服务范围四至界线

民主中路(教育中路至一环北路段):269—*号(单)、226—*号(双)

一环北路(建材市场沙圳里至清宁路段):399—451号(单)、504—764(双) 美林街

(2)里、巷、居民小组、小区、工厂、单位

北环里、东华里、豸塘里、沙圳里

州珮村各居民小组、原北辰定东、接龙、寻春等居民小组

州珮开发区范围内(护龙路、与龙路、白石桥路、天心路、清宁路、宏扬路、体育路、百诞路、天淳街、大理街内)属州珮村和北辰定东、接龙、寻春居民小组户籍的天禾春城、时代华庭、金谷小区、修试所小区、万花小区(西)、清湾茗城、银岭庄小区、万花家园小区

四、入学类型及需提交的核验材料

(一)A类:以户籍申请入学(地段生入学)

1.地段生界定

地段生是指户籍在划定学校服务范围内,以户籍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10日(含此日)前。

2.小学地段生需提交的核验材料

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需加验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和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审查原件,存档复印件。

(二)B类:政策性照顾对象入学

1.政策性照顾对象

(1)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军烈士、因公牺牲军人、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适龄子女。

(2)符合条件的公安烈士、全国一级、二级英模及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的适龄子女。

(3)消防救援人员子女:①持有效证件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适龄子女;②入职满3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人员适龄子女;③烈士、因公牺牲消防救援人员适龄子女。

(4)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的适龄子女。

(5)在玉州区连续工作满2年的、有突出贡献的且新设立总部企业在玉州区的高管人员和科研项目带头人的适龄子女。

2.法定监护人需提交以下相对应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需加验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和儿童少年出生医学证明)。

(2)政策性照顾对象相关证明材料:

①军官证或士官证及部队师级或县(区)级以上对应单位证明,军烈士、因公牺牲军人、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相关证明材料;

②公安烈士、全国一级、二级英模及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相关证明材料;

③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入职满3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人员、烈士、因公牺牲消防救援人员的证明材料;

④高层次人才引进、紧缺人才证明材料;

⑤新设立总部企业高管人员和科研项目带头人证明材料。

(三)C类:以法定监护人独立房产申请入学

1.报名条件: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地段内有独立房产,以房产申请入学。

C1类: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地段内有独立房产已交房并入住,以独立房产申请就近统筹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

C2类: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地段内有独立房产已交房但未入住,以独立房产申请就近统筹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

C3类: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地段内购买房产但未交房,以独立房产申请就近统筹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

2.法定监护人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簿(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需加验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和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2)法定监护人的房产材料:《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如未取得的,需提供购房合同、税收完税证明发票、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登记备案证明)。

审查原件,存档复印件。

3.上门查看实际入住情况

现场审核材料后,区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家长填写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学校工作人员上门查看实际入住情况。

(四)D类:以《居住证》申请入学或经相关部门认定的玉商、玉工回归人员的随迁子女

1.报名条件:

(1)法定监护人持有玉林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以《居住证》申请就近统筹入学的随迁适龄儿童少年。

(2)法定监护人为经相关部门认定的2023年、2024年玉商、玉工回归人员的随迁适龄儿童少年。

2.法定监护人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簿(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需加验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和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2)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家长提供《居住证》复印件,学校统一到公安部门核实)。

(3)经相关部门认定的2023年、2024年玉商、玉工回归人员相关证明材料。

审查原件,存档复印件。

(五)量化打分

为做好C类、D类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区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对C类、D类随迁子女提供的材料进行量化打分。量化打分如下:

1.基本分值(50分)

(1)户口簿:适龄儿童少年的户口簿(10分)。

(2)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10分)。

(3)居住场所证明资料,需提供以下三项证明材料之一:①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20分);②购房合同、税收完税证明发票、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登记备案证明(15分);③租房合同(10分):其中,房屋租赁合同(3分)、房东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及发票(7分)。

(4)在玉州区经商、务工证明,法定监护人提供以下两项证明材料之一:①营业执照(10分);②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账(5分)。

2.加分(15分)

(1)经相关部门认定的2023年玉商、玉工回归人员随迁子女加5分,2024年玉商、玉工回归人员随迁子女加4分;

(2)玉州区经商、务工,每年1分,此项满分最多加5分(按营业执照发证时间或用工协议生效时间计算)。

(3)缴交有“五险一金”每项1分,此项满分最多加5分。(“五险一金”为: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和公积金)

凡是发现家长提供入学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其子女退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并进一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录取顺序

优先录取A类和B类,C类和D类由区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六、入学安排

(一)网上报名

1.时间:7月19日-26日。

2.方式:登录玉州区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中小学入学专栏进行网上填报(网址:http://yz.yledu.net.cn)。注:系统默认填报的入学信息以最后一次提交的为准。如果不能完成网上报名的,可在7月27日-28日到申请就读学校现场报名。

(二)资料及信息审核

1.时间:7月27日-7月28日

上午8:30——11:30

下午3:00——5:30

(注:其他时间不办理。)

2.地点:玉州区州珮小学。

3.方法:网上信息填报成功后,自行打印《2024年玉林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新生个人信息表》(小学附件2、初中附件3)。携带该信息表及相关材料,到申请就读学校进行原件验证,审核材料的工作人员必须在材料复印件上审核签名,查验原件并存档复印件。如为现场报名的,学校审核材料的工作人员对报名材料审核签名后,同时要把该生报名的信息录入新生入学系统。

区中小学新生入学领导小组将在7月29至8月10日组织工作人员上门核实。

(三)新生录取名单查询时间及方式

1.时间:8月16日。

2.方式:登录玉州区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中小学入学专栏进行查询(网址:http://yz.yledu.net.cn)或到申请学校咨询。

(四)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时间、地点

1.时间:8月17日-18日。

上午8:30——11:30

下午3:00——5:30

(注:其他时间不办理。)

2.地点:玉州区州珮小学。

(五)有以下六种情形之一的,服务学校不再提供新生学位,由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学位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申请的。

2.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核验材料的。

3.以各种理由不配合上门核验的。

4.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的。

5.未在规定注册时间内办理入学手续的。

6.适龄儿童少年不到户籍所在的地段学校报名,而是到其它学校入学就读,由于各种原因要求转回的。

(六)新生入学办理流程图

七、规范学生转学

转学是指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申请转入玉州区中小学就读。

(一)转学条件

1.外地学生转入:玉州区户籍在玉州区外就读的学生,要求转回户籍地就读。

2.同城转学:原则上同城范围内不办理转学(学位紧缺的城区学校转到学位空余的城郊学校除外)。

(二)转学办理

1.申请时间:7月27日-28日。

2.办理流程:登录玉州区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yz.yledu.net.cn)公告栏中下载《玉林市玉州区2024年中小学转学申请表》,持户口簿和学生学籍号到户籍地服务学校登记信息,学校核实户籍信息后,统一录入玉州区中小学新生入学上报系统。

3.转学安排原则:由区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入学,并严格控制班额。

4.转学录取查询时间:开学第一周内。家长查到结果后,持户口簿到安排就读学校办理转学手续。

八、做好控辍保学工作,规范适龄儿童少年延缓入学,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一)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各中小学要认真落实控辍保学工作责任,健全“双线四包”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做好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组织和劝返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稳步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

(二)规范延缓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因为疾病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由其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提出明确意见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备案,方能延缓入学,如延缓入学期满,应立即入学。

(三)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积极推进融合教育,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近就便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无法到普通学校接受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通过入读特殊教育学校、送教上门等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按照《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残联关于做好2024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置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4〕29号)要求,各中小学要全面摸排准确掌握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情况,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置工作。

在学位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探索建立多孩子女同校就读制度措施。

九、咨询电话

0775-2822407

终审:刘进强

                                            审核:陈   辉

编辑:全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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