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街小学2024年秋季
小学新生招生办法

白塔区青年街小学
创建于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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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辽阳市教育局印发的《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辽市教发[2024]15号),《白塔区2024年秋季小学新生招生办法》等文件相关要求,青年街小学招生办法如下:

一、学区划分

二、招生原则

坚持“免试、划片、就近”原则,依据户口、房屋产权证所属地进行招生。

三、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共分3个部分:①线上预约现场审核序号、②网上申报(学生父母房产、学生父母户口且登记均满一年的)、③现场审核报名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①线上预约现场审核序号:7月16日上午9:00—7月21日上午11:30,所有新生家长使用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现场审核报名材料的序号预约。

②网上申报:7月19日—7月21日,请使用学生父母房产、学生父母户口且登记均满一年的学生家长,使用手机下载“辽事通”APP或电脑登陆网站“辽阳政务服务网”,为学生进行网上申报,申报之后,根据线上预约现场审核序号的日程安排再到校进行现场审核报名材料。手机端和电脑端操作说明见附件1、附件2。

使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和户口的学生、军人子女、港澳台及外籍学生不用在网上申报,线上预约现场审核序号后按照日程安排直接到校进行现场审核报名材料。

③现场审核报名材料:每生自备一个带绕绳的档案袋,提交房照、户口、出生证原件(如有其他补充材料,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需开无房证明的,请在“辽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小程序中下载并打印带水印的无房证明;房照地址与户口地址不一致的需提交取暖费发票或住房维修基金发票),所有需上交的材料均全页复印一份(复印件不装订),档案袋上写清学生姓名、性别、上交材料明细、两个联系电话。

具体提交材料分以下几类:

使用学生本人或学生父母房产类:

房照所有人为学生本人或学生父母,学生户籍为单立户或与父母在同一户籍簿上,且户籍和房屋产权证所在居委会一致,登记满1年以上的,提交房照(若房屋动迁,需提交原始的动迁协议;若新购买商品房,未统一办理房证,需提交原始购房合同、全额发票、完税证明)、户口本(外省外市居住证)、出生证。

使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类:

 (1)学生本人及其父母在本市无房(需提供交房产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请在“辽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小程序中下载并打印带水印的无房证明;),学生全家户口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登记满一年以上且均居住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中(房屋产权证中房屋所有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和房屋产权证所在居委会一致的,提交房照(动迁、新购商品房手续同上)、户口本(外省外市居住证)、出生证、学生父母双方无房证明。

 (2)若学生父亲或母亲一方户籍未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上,能提供其非本市内户籍、离婚证明或者死亡证明的,提交房照(动迁、新购商品房手续同上)、户口本(外省外市居住证)、出生证、学生父母双方无房证明、未在户口本上的一方非本市内户籍/离婚证明/死亡证明。

公房和集体户类:

公房类:提交户口本,学生出生证,公房使用权证明,父母或其他相关人员无房证明。

集体户类:提交集体户材料,学生出生证,集体房照材料,父母或其他相关人员无房证明。

军人子女类:

 军人子女入学: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子女,享有首次择校待遇。须提前到辽阳市军分区报备,听通知后提交军人身份证、学生户口本、出生证、现役军人证明等相关材料。

外籍或港澳台类:

 外国籍或香港、澳门、台湾籍学生入学:提交1.学生有效护照、签证及《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2.学生同其父母关系证明文件;3.学生父母的有效身份证件;4.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202表);5.个人就读申请书;6.市外事办(或侨务办)入学证明(一式两份);7.外籍学生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表(一式三份)(此表到学校领取);8.学生近期免冠二寸(3.5ⅹ4.5cm)彩色照片一张;9.如果外国学生父母委托他人作为外国学生在辽监护人,申请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1)经公证处公证的委托书;(2)委托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及房证或居住证明。

请所有新生家长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到青年街小学一年一班进行现场审核,时间安排如下:

7月22日08:00    1号—40号   12:30   41号—80号

7月23日08:00   81号—120号  12:30  121号—160号

7月24日08:00  161号—200号  12:30  201号—240号

7月25日08:00  241号及以后

温馨提示:

(1)报名只需来一位家长即可(为了沟通顺畅尽量不要让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来);

(2)需出示家长签字后的预约号截图凭证单。

(3)咨询电话:0419-2312748  18504190918(9:00-11:00,13:30-15:00)

四、入学条件

(一)年龄要求

年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

(二)户籍及住房要求

户籍及住房存在以下情况的,将按照以下原则予以相应分流:

(1)房屋产权证在白塔区,但与户口薄所在居委会不一致,依据房屋产权证分流到对应学区。房屋产权证登记于白塔小学、青年街小学、卫国小学区域内的,到白塔小学报名。

(2)户口簿在白塔区,但无房、租房、新购二手房未更名的,依据户籍分流到对应学区。户籍登记于普化小学、东文化小学、青年街小学、卫国小学区域内的,到逸夫小学报名。

(3)户籍或居住证和房屋产权证登记时间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按照现户籍或居住证、房屋产权证相应予以分流。

五、关于学区调整

南林子小学不再接收白塔小学、实验小学、东文化小学、卫国小学、青年街小学分流学生。

六、关于实际报名人数超出计划招生人数情况

  

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规定,每班限额45人,经学校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房产等部门审核结束后确认实际符合报名人数超出计划招生人数,将由学校组织,联合纪检、公证、教育局、学生家长代表共同监督进行摇号产生正式学位号,未被摇中的学生,分流到其他有学位的公办小学。  

七、其他事宜

1.审核方式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由学校会同公安、房产等部门对全区新生的就读资质进行审核,最终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复核审查。

2.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规定,每班限额45人。家长要及时到相应学校报名,9月1日开学后不再受理。因个人原因未按时报名且未提出延缓入学申请的,一切责任自负。

3.学生电子学籍为一人一生一号,无法取消或重复注册,已具有电子学籍号的学生不得重复报名。一经出现,将退回原电子学籍所在学校、所在年级就读。

4.若学位供需矛盾突出,将本着就近原则,适当对学位进行调剂。

5.招生期间如遇特殊情况由白塔区教育局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6.阳光分班时间:2024年8月末。

7.本办法由白塔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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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白塔区青年街小学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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