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县洪水镇民族小学暑假安全专题教育(一)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是民族的希望和未来。孩子健康、平安、快乐成长是我们共同的心愿,更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在暑期开始之际,希望各位家长能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切实履行监护人职责,做好孩子假期的安全教育及监管工作,希望以下温馨提示可以帮助您和孩子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
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夏季以后,天气逐渐变热,溺水又将进入高发季,希望广大家长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特别是加强孩子结伴外出游玩时的管理,经常进行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给孩子传授相关知识和技能,不断强化孩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孩子们的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请家长们做到“四知道”
1.知去向;
2.知同伴;
3.知归时;
4.知内容。
请教育孩子做到“七不”:
1.不私自下水游泳;
2.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
3.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不在上下学的途中下溪、河、沟、水库、水坑、山围塘等危险水域游泳、游玩、嬉水;
7.不盲目下水施救。
请教育孩子做到“两会”:
1.发现险情会相互提醒、劝阻并报告;
2.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
特别提醒: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编辑:张淑萍
初审:钟丰德
终审:何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