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11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教基字〔2024〕12号)、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洪教义教字〔202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2023年秋季小学部两校区招生工作将于7月15日正式开始,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生对象
2024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我校学区常住户口或在我校学区居住且符合在我校学区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
招生办法
学校按照学区范围接收符合条件的学生。如果学区范围内学生数量未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则全部接收。如果学区范围内学生数量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则按入学类别顺序接收学生。学生入学类别如下:
一类:学生本人及其父母户口均在学区范围内,户主为其父母,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母或学生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且在学区范围内。
学生本人及其父母户口均在学区范围内,户主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庭实际住址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且在学区范围内。
二类:学生本人或其父母户口不在学区范围内,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母或该生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且在学区范围内。
三类:学生本人或其父母户口不在学区范围内,但家庭实际居住地(有正式购房合同及发票,但未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等有效证明)在学区范围内,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
四类:学生本人及其父母户口均在学区范围内,户主为其父母或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自2025年开始,一个户籍地址一年之内只作为一个户籍家庭入学依据,户籍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的家庭优先使用。
县政府按政策规定安排的公租房;县城拆迁户、棚户区改造拆迁户子女就学安排:被征收居民迁出原地后,其子女入学可选择继续在原户籍、家庭住址所在地就近入学,或在安置房所在地就近入学,也可在被征收人租赁房屋附近相对就近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五类:学生本人或其父母户口不在学区范围内,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且在学区范围内。
学生本人或其父母户口不在学区范围内,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其母或该生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非住宅(公寓、商住楼等),并在该学区范围内。
统筹:县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启用“义务教育入学数字平台"招生,对于适龄儿童在入学平台无法检索出有效信息的,经信息核定,予以统筹安排入学。
招生范围
1️⃣ 学校严格执行学区划片招收适龄儿童。
2️⃣对于适龄儿童在入学平台无法检索出有效信息的,经信息核定,予以统筹安排入学。
(实验学校教育集团园丁路小学部统筹分配部分一年级新生)
小学学区划分范围如下:
报名时间
信息采集时间:7月15日—19日
报名程序
请点击上面链接查看操作说明。
温馨提示
1、填报人入学报名材料需真实、有效。
2、系统平台关闭后,所有提交信息不予更改。
3、所有符合入学条件但对于线上报名操作有困难的家长,学校将提供线下咨询与帮扶工作。
现场咨询地点1:进贤县实验学校教育集团老校区
现场咨询地点2:进贤县第二初级中学一楼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