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支公司学习“关于日照分公司原团体业务部市场拓展岗员工刘少远犯危险驾驶罪案件通报”的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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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公司下发的《关于日照分公司原团体业务部市场拓展岗员工刘少远犯危险驾驶罪案件的通报》及市公司风险管理部要求,东明支公司高度重视,于2024年7月12日下午召开了专项会议,学习《案件通报》,东明支公司党支部成员、经理室成员、各部门经理参加了会议。会上,由东明党支部纪检委员李国强,带领大家共同学习《案件通报》,会议强调:此次案件,暴露出公司个别员工法律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自我约束能力差的问题,通过本次学习,一是强化制度学习,增强规矩意识,全体干部员工应进一步加强关于法律法规、员工行为准则、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内外部规章制度的学习。二是深化以案促改,提升监督效能,要持续开展严肃认真、入脑入心的谈心谈话,强化对员工“八小时以外”监督,重点关注并定期排查异常异动行为人员,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早识别、早处置,防止苗头性问题发展为违法违规案件。三是强化制度执行,严肃追责问责。各部门要多措并举,严抓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抓早抓小、妥善处置,充分发挥问责约束力,依据公司相关制度文件,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管理者的责任,持续营造严的氛围。

会议最后,东明党支部负责人刘玉平强调:通过此次《案例》学习,全体干部员工,要深刻认识到危险驾驶行为的严重危害性,要时刻保持对生命的敬畏和对法律的尊重,将安全意识融入到每一次出行中,切实维护和谐、安全的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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