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中南小学2024年秋季学期招生简章 

微笑在我心
创建于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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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校2024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根据《2024年来宾市兴宾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校认真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合理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24年招生工作公布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严格实行免试入学。我校均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擅自设定任何限制性报名条件,不采用考试、测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不在入学报名、新生报到等环节组织任何形式的面谈,不向学生询问任何学科知识类问题,不以冬令营、夏令营、开放日等各种方式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不将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二)落实公民同招工作要求。我校均要落实公民同招工作要求,做到同步登记信息、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我校统一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依托招生入学电子平台受理报名,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过程应邀请公证机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小学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等参与监督。

二、招生对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等规定,确定招生范围如下:

招收截至202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兴宾区户籍(含来宾城区户籍,下同)及居住在兴宾区的经商人员、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其他人员等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未满 6 周岁的儿童不安排入学。

三、招生计划

根据我校的办学规模和办学条件,2024年秋季学期我校一年级计划招收420名学生。

四、辖区范围

沿新兴路与中南路交叉路口延伸至中南大道与盘古大道交叉路口→盘古大道→盘古大道与柳来路交叉路口→柳来路→柳来路与古三路交叉路口→古三路→古三路与维林大道交叉路口→维林大道→维林大道与新兴北路交叉路口→新兴北路→新兴北路与柳来路交叉路口→柳来路→柳来路与新兴路交叉路口→新兴路→新兴路与中南路交叉路口这一路线范围内的区域。

五、招生条件优先顺序

我校将按照“房户一致、独立产权、实际居住”优先的原则,以下列排序方法分批次录取,录满为止。

(一)有户有房的适龄儿童少年(双证)。

1.房户一致。来宾市城区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登记地址与申请入学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或法定监护人的不动产(房产)地址均在我校辖区内。该不动产(房产)为独立产权优先,非独立产权次之。产权比例多优先,少则次之。

2.房户不一致。来宾市城区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登记地址与申请入学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或法定监护人的不动产(房产)地址不在我校辖区内。该不动产(房产)为独立产权优先,非独立产权次之。产权比例多优先,少则次之。

(二)有户无房的适龄儿童少年(单证)。

来宾市城区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登记地址在我校辖区内,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我校辖区范围内无不动产(房产)。

(三)无户有房的适龄儿童少年(单证)。

1.无来宾市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适龄儿童少年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来宾市城区有政府保障性征地安置房、易地搬迁安置房、不动产(房产)。产权比例多优先,少则次之。

2.无来宾市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有政府保障性公(廉)租房。

3.无来宾市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在我校辖区范围内有自建房。独立产权优先,非独立产权次之。产权比例多优先,少则次之。

4.我校辖区范围内逾期交房的购房户(即超出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交房时间,但未得交房的购房户),且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在我校辖区范围内居住。

(四)无户无房的适龄儿童少年(经商务工)。

1.无来宾市城区户籍、随其法定监护人进城租赁房屋经商(创业)的适龄儿童少年。

2.无来宾市城区户籍、随其法定监护人进城租赁房屋务工的适龄儿童少年。

(1)法定监护人有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居住证或有城区用人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凭证。

(2)法定监护人在来宾市城区有房屋租赁合同、用人单位签订合法劳动合同,依次录取。

六、报名方式、时间及其他内容

(一)报名方式

2024年兴宾区继续开通网上报名渠道,我校统一使用“来宾市兴宾区教育体育局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平台服务”网络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招生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每位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只能报读一所学校。

(二)报名时间

2024年7月19日0时至21日24时。7月21日24时后系统关闭,在开通时间段内,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人员全部完成报名信息录入及上传相关入学材料(详见附件5)。

(三)报名操作办法

在微信上搜索公众号“兴宾教育”或扫二维码关注“兴宾教育”,按照本方案附件5《兴宾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平台操作指南》操作。报名期间,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须时常关注公众号发送的信息,如符合我校辖区招生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未能成功网络报名,则在网络报名期间,持相关证件材料到我校咨询,学校安排专人现场指导报名信息录入。

(四)授权核验

按照招生工作要求,辖区内学校对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户口、居住证、不动产(房产)等信息进行比对核验。

(五)录取办法

1.按照招生条件优先排序录取。我校严格按照招生条件优先排序办法录取,学校在录取时,如果计划学位能够满足入学范围内符合条件对象的就读需求的,则按规定全部予以录取。如果计划学位无法满足入学区域内符合就读需求条件对象的,则先保证双证,再考虑单证,依次类推。双证录取完剩余的学位不能满足单证的,或单证录取完剩余的学位不能满足其他的,则按公开、公正原则,在相关部门监督下,同等条件学校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摇号方式进行调剂。

2.特殊情形人员子女录取办法。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妥善安排特殊情形人员子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急需紧缺人才子女及政策规定的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入学,凡符合条件的,需填写《特殊情形学生申请入学备案登记表》(附件9)并按要求提供入学材料,于7月20日至21日交到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监督304室,同时在招生平台中报名。区教育体育局初步审核后,提交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集体研究决定,并将结果及相关材料报派驻兴宾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备案。

3. 进城经商( 创业 )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录取办法 。以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持有的营业执照确定录取名单。

4.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录取办法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认真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的进城务工人员,可以按规定申领居住证,原则上以居住证持有时长、居住年限、社保缴纳等作为入学条件的规定,小学一年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有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居住证或有城区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五险)凭证的优先安排,仅有合法劳动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及其他入学材料的次之。

5.合理调剂。一是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在公证机关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中小学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等人员监督下,于7月28日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摇号(多胞胎子女捆绑同一个号)。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即我校超量学生),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摇号方式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相对就近的城区学校就读。二是解决多孩子女同校就读问题,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允许同一父母的子女或同一监护人的监护对象同校就读,帮助家长解决多处接送孩子的实际困难,有效减轻多孩家庭负担(符合条件的于7月20—21日持相关材料到我校教导处填报申请)。

(六)录取公布。2024年7月29日前完成公布录取结果。

(七)报名注册时间。2024年8月31日至9月1日报名注册,9月2日正式上课。

七、二至六年级插班安排

我校原则上不收插班生。若学生户籍迁入我校辖区或法定监护人在我校教导处辖区购房且实际居住或学生法定监护人工作单位(有编制)变动等需要转学的,由学生法定监护人持城区户籍、不动产(房产)权证、工作变动证明和单位编制证等相关证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学校上报)于2024年7月20日至7月21日到我校教导处填报申请转学,学校安排专人负责接收、审核申请转学材料,未符合转入条件的,劝其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符合转入条件的,由学校于7月22日前汇总上报区教育体育局基教股301室,在有学位的情况下,由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学校不能擅自接收学生转入,否则不予办理学籍手续,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招生咨询电话

招生咨询电话:0772-4220275;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来宾市中南小学     

 2024年7月12日     


附件:

1.兴宾区城区中小学新生报名材料清单           

2.外来务工人员就业证明(样本)

3.自建房住户证明(样本)           

4.特殊情形学生申请入学备案登记表          

5.兴宾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平台操作指南 

附件2

 

外来务工人员就业证明

(仅供参考)

 

王XX,男(女),出生于x年x月x日,身份证号为:                         ,该同志自x年x月x日至今一直在我公司(单位)务工。

特此证明 

    

 

      负责人(签名):                           (盖章) 

                                                                x年x月x日

 

 

(注:负责人签名必须亲自签名以示负责,打印或代签无效)

附件3

 

 自建房居住证明

(仅供参考)

 

王xx,男(女),出生于x年x月x日,身份证号为:                           ,该居民于xx年x月x日在我辖区自建住房X路X号1栋(间),且在我辖区长期居住,自建房地址:                       (以户主水电费发票为依据)。

特此证明

   

 

      社区两委干部(签名):                         (盖章) 

                                                                      x年x月x日

 

 

(注:社区负责人签名必须亲自签名以示负责,打印或代签无效)

附件5


兴宾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平台操作指南


一、关注公众号“兴宾教育”

(一)在微信上搜索公众号“兴宾教育”或扫二维码关注“兴宾教育”公众号。

二、进行网上报名

(一)进入公众号“兴宾教育”界面,点击右下角“招生报名”,进入报名平台。 

(二)选择 “小学报名”进入平台,点击“报名” 

(三)选取相对应的报名类型,点击 “报名” 

(四)输入房产证关键词如某街道、某小区进行匹配学校;或者点击自行查询学校。

方法一:输入房产地址关键词“进行匹配学校”,找到对应学校,先点击“简章”查阅后,再点击“报名”。(例如:输入北四路)

方法二:点击“自行查询学校”,选择该学校所辖城区教育行政部门,找到对应学校,先点击“简章”    查阅后,再点击    “报名”    

三、填报学生信息

(一)按要求填写学生相关信息,打*号为必填项,其他为选填项。填写信息时请先浏览红色字体的注意事项。标注“拍照上传”需上传相关材料。浏览“家长承诺”后需要选“同意”方可提交报名信息。 

四、查询结果

退出报名平台,重新登录可查看学校发布的最新通知。请家长及时关注,并按照通知提示进行下一步操作,以免错过重要信息。如是学校帮助报名可点击下方的“绑定”方可接收到学校通知。

温馨提示:

身份证号填写必须与身份证上的一致,否则无法提交,末位的“X”为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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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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