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草如茵、脚下留情”。绿化带一直以来都是城市里的一道靓丽风景线,但总会出现个别践踏绿地的不文明现象,更有甚者,直接把绿化带当成了停车场。有些车主为了一己之便,直接把车开进了路边的绿化带停放,导致大片绿地受到碾压,损坏严重,不仅严重影响市容市貌损害文明城市形象,同时埋下安全隐患。为守住城市“绿线”,保护绿化不被破坏,针对道路沿线绿化带占绿停车的这一乱象,商河县城管局精准施策,推进问题妥善解决。
一是全面摸排底数。以网格化管理为依托对城区占用绿化带乱停车现象进行摸排,全面掌握占绿违停行为高发时段、重点区域,绿化带破损情况等信息。经摸排,占用绿化带乱停车情况较为严重,部分区域绿化带已出现斑秃情况。
二是加大执法力度。为从快、从细、从严、从实做好绿化带内乱停车问题治理。县城管局联合县住建、公安交警部门成立联合执法组,采取劝离、拍照、锁车等执法措施,对车辆占压绿地现象发现一处、清理整治一处,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着力解决影响环境秩序和市民群众安全出行的违法停车行为。
三是开展执法培训。为切实做好占绿违停整治行动,县城管局及时召开占绿违停行为查处工作培训会,重点针对占用绿化带乱停车这一违法行为,就执法过程中如何把握好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济南市绿化条例》应用和执法行为规范化等内容开展全员培训,防止出现以罚代管或者执法程序、自由裁量标准采用不适当等情况出现。
下一步,商河城管将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合作,对违法占绿行为频发地段展开精准严格的巡查,发现一起从严查一起,以“零容忍”的态度,有效打击违法占绿、侵绿、毁绿行为,不让城市绿地成为违停的“法外之地”。
绿色家园,人人共享;爱绿护绿,人人有责。在此提醒广大私家车主,要按照条例规范停放车辆,莫要贪图方便或者抱有任何的侥幸心理。同时呼吁广大市民爱绿、护绿,自觉养成文明停车、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莫让绿地成为荒地,争做城市“绿线”守护者。
法律知识普及:《济南市绿化条例》
第四十二条 禁止下列损害绿化的行为:
(一)采石、采砂、采土;
(二)堆放杂物、停放车辆,用火、猎捕、放牧;
(三)倾倒、排放废弃物、有毒有害物质;
(四)在树木上悬挂广告牌或者其他物品;
(五)踩踏、刻划、攀折树木花草或者滥采花果枝叶;
(六)违反修剪技术规程截除树木主干、去除树冠;
(七)其他损害绿化成果及绿化设施的行为。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损害绿化成果及绿化设施的,责令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情节较轻的,可以并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损害价值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