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30周年之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中国工商银行始终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始终秉持像雷锋同志学习的宗旨,以金融为民为落脚点和出发点。为提高金融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与风险意识,彩屯支行开展了《消保法实施条例宣传》宣传活动。
❓什么是《消保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制定的条例。经2024年2月23日国务院第26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消保法实施条例》的意义
一、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明确规定了消费者的基本权利,如人身、财产安全权、知悉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等。这些规定为消费者提供了法律保障,确保其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权益不受侵害。通过实施条例,可以进一步细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提高法律的可操作性和执行力度,从而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出台,有利于规范经营者的行为,促使其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通过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可以维护市场的稳定与和谐,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三、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消费者是市场经济的重要参与者,其权益的保障程度直接影响到市场经济的繁荣与发展。出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有助于提升消费者信心,激发其消费潜力,从而推动市场经济的持续增长。健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也是吸引外资、提升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因素。通过不断完善相关法规,可以展示我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决心和力度,提高国际形象,进而促进对外经济合作与交流。
❓❓❓金融消费者八大权益
金融消费者📕八大权益是金融领域中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措施,旨在确保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和接受金融服务时享有基本权利。这些权益包括:
• 财产安全权:金融机构应当依法保障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和接受金融服务过程中的财产安全,不得挪用、占用客户资金。
• 知情权:金融消费者有权知悉其购买、使用产品或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金融机构应当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地向金融消费者披露可能影响其决策的信息,充分提示风险。
• 自主选择权:金融消费者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金融机构应当在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允许范围内充分尊重金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不得强买强卖。
• 公平交易权:金融消费者有权获得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强制交易行为,金融机构不得设置违反公平原则的交易条件。
• 依法求偿权:金融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非因本人故意或者过失而遭受人身、财产损害时,有依法向金融机构要求赔偿的权利。
• 受教育权:金融消费者有权接受关于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种类、特征等金融消费知识的教育,金融机构应当进一步强化金融消费者教育,积极组织或参与金融知识普及活动。
• 受尊重权: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和接受金融服务过程中,享有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金融机构应当尊重金融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不得进行歧视性差别对待。
• 信息安全权:金融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及隐私受保护,在个人信息被过度收集使用时,有权要求停止侵害。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