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校外监管  提升“双减”成效——新城区市场监管局长乐中路市场所召开辖区校外培训机构广告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


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市场所
创建于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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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发布的《关于做好校外培训广告管控的通知》(国市监广发【2021】70号)及省局、市、区工作要求,按照我局近期工作部署安排,为切实减轻学生课外负担,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2024年7月12日上午,新城区市场监管局长乐中路市场所组织召开辖区校外培训机构广告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议,辖区9家校外机构举办者参加会议。

       会上,长乐中路市场所吴希林所长传达了国家、省、市及区关于校外培训广告要求的相关文件,通报了前期我所现场检查辖区校外机构发现夸大培训效果、受益者名义推荐证明等违规行为案件查处情况,会议要求各校外培训机构进一步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将企业自律落到实处。一是要提高认识。认真对照开展自查自纠,要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双减政策〞总体部署,对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全面自查、逐项整改,承诺不违规发布校外培训广告;二是要加强内部管理。要依法依规经营,严格落实“双减”政策,规范教育培训广告发布行为;三是要明确三个“不允许”。不允许虚假宣传,严禁虚构教师资质、虚构执教履历、夸大培训效果、夸大机构实力、编造用户评价等;不允许价格欺诈,严禁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导家长和学生;不允许损害消费者权益,严禁利用格式条款减轻或免除自身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会议现场对各单位进行了校外培训广告行政约谈,并现场签订了《校外培训广告行政约谈责任书》。

      本次会议为辖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经营提供有效指导。下一步,新城区市场监管局长乐中路市场所将进一步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强化监管力度,切实履职尽责,对涉及广告虚假宣传、价格等方面的校外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从快、从严、从重处罚,进一步规范辖区校外机构广告发布行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广告市场环境。

 (撰稿人:钱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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