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组织社会救援队伍学习突发事件应对法

尤溪应急救援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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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社会救援队伍发展,强化救援队员应急处突法治意识,7月11日,尤溪县应急局组织全县3支社会救援队伍骨干队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培训会上,应急局工作人员简要介绍了《突发事件应对法》修订的重要意义、立法背景、实行时间等。着重围绕与社会救援相关的条款进行重点解读。一是国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建立提供社会化应急救援服务的应急救援队伍。二是社会救援力量要依法依规开展各类救援和宣传活动。三是救援队伍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要服从应急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四是专业应急救援人员要具备相应的身体条件、专业技能和心理素质,并取得应急救援员技能职业资格证书。

通过此次集中学习,树牢了社会救援人员“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并将与社会救援工作密切相关的条款牢记于心、践之于行,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健康发展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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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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