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中小学校“四零承诺”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黑教规〔2020]5 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4年黑龙江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转型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4 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有关工作的通知》和《2024年七台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精神和(勃教字〔2024]22号关于印发《2024年勃利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工作实际,坚持依法、依规原则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招生”。现将我校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位于新起小学学区内,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不含已经注册过学籍的适龄儿童。
(二)新起小学学区
为建工路以东(国税局以东含国税局一侧),康华街以南(富康小区、百货大楼以南含富康小区、百货大楼一侧),吉祥街以北(卫生队以北含卫生队一侧),东大路以西(勃利四中西侧物流公司为交界(不含物流公司)以西)
(三)报名时间
2024年7月18日-8月1日
(3)报名方式线上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在线上报名并上传相关入学信息。请扫码关注“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并提交报名材料。
也可观看公办学校报名操作流程视频
需提交报名材料
1.适龄儿童的一寸免冠照片。
2.适龄儿童的户口首页、儿童页、父母页。
3.房产证明原件(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拆迁安置协议、租房协议等)。
4.预防接种证
以上材料原件拍照上传。材料不符合报名条件会电话通知,请各位家长电话保持畅通。
温馨提示
1.家长需关注微信朋友圈“新起小学美篇“和“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浏览招生信息、填报学生信息、查询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家长可提前做好准备,7月18日可以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进行网上报名;请随时关注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上公布的新生录取结果 。
2.适龄儿童只能在1所学校登记报名,如违反规定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调配。
3.符合入学条件,因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名,错过阳光分班的学生,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在规定时间内调配。如果所在学区学校招生计划已经完成则分配到其他学校,采取阳光分班方式入班。
报名程序及时间
线下指导时间:
7月18日-7月19日
上午 8:00-- 11:00
下午 1 :30--4:30
线下指导地点:
新起小学一楼一年四班
线下指导说明:
因首次网上报名,学校考虑部分家长可能不太熟悉流程,操作可能不当,特设两天指导日,望周知。
具有勃利县户籍、房产证明的适龄儿童入学:
1、报名信息采集。原则上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在网上报名并上传相关入学信息。特殊情况不能进行网上报名的,与学校沟通确定报名方式,适龄儿童只能在居住地学区学校登记报名,如违反规定,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调配。
2、入学信息核验。学校核验学区内适龄儿童上传的户口簿、预防接种证、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拆迁安置协议等)信息。对提交报名资料不全的适龄儿童,学校告知其在指定时间内进行补交、复审;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取消其报名资格,对审核未通过的及时告知家长。
3、确认录取结果。报名核验通过后,入学信息不再变动,学校对新生名单予以公示,新生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学校报到。
(五)招生方式
第一批次:
学区内拥有户籍和父母不动产证(房产证)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次:
学区内拥有户籍和祖父母(外祖父母)不动产证(房产证)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入学儿童户口及父母户口(至少一方)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内。(出具父母无房证明)
第三批次:
学区内无户籍,父母拥有不动产证(房产证),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按照不动产证(房产证)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实施招生。
第四批次:
学区内拥有户籍,父母无不动产(房产证),但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适龄儿童。(出具父母无房产证明、居住证明)
第五批次: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农民工子女入学。
学校按批次录取,额满为止。未被录取的学生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调配到相对就近、有学位的学校就读。适龄儿童只能在一所学校登记报名,如违反规定,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调配。
2、政策说明
(一)不动产证未办理或正在办理中,如学区内学校确有空余学位,能够满足群众需求,可提供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预告登记证明及全额购房发票,由勃利县教育局根据不动产预告登记时间安排入学。民间契约及协议均不视为招生录取的房产证据。
(二)学区范围内房屋所有权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双方的户籍地址与上述房屋和所有权人一致,在我县范围内确无其他住房,符合相关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要求,凭相关材料证明安排入学。
(三)房屋在抵押期间,可凭不动产证(房产证)复印件契税发票及勃利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房屋产权证明,由就读学校审核认定,代替不动产证(房产证)报名。
(四)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五)适龄儿童父母要为提供的入学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录取资格,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并给学校予以通报;凡擅自修改或伪造户籍、结婚证、出生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社保证明、水电费发票等证明,将通过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六)符合入学条件,因不可抗力因素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名,错过阳光分班的学生,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在规定时间内在学区学校进行阳光分班。如果所在学区学校招生计划已经完成则分配到其他学校,采取阳光分班方式入班。
(七)当学校校额和班额不能满足学区内所有学生入学需求时,以取得房屋产权证明时间先后安排入学,额满为止。
(八)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入学,应由其法定监护人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推迟入学,由学校报县教育局批准,方可推迟到第二年入学。
(九)政策照顾对象
1.烈士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四级警察子女。
2.引进在勃利县工作高层次人才子女。
3.符合其他政策照顾对象,按相关政策执行。
以上享受政策照顾适龄儿童入学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学生家长意愿安排学校,必须参加阳光分班: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提示
证件提交说明
请各位家长认真阅读新起小学招生简章,原则上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在网上报名并上传相关入学信息。特殊情况不能进行网上报名的,与学校沟通确定报名方式。对提交报名资料不全的适龄儿童,学校将告知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补交、复审;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取消其报名资格,对审核未通过的及时告知家长。
学生报名建议由监护人使用本人微信授权,授权微信号为报名学生唯一系统操作号码,如换手机仍需使用此微信号操作。监护人网上填报信息时,请确定信息准确无误后再进行提交。
双胞胎家长请用两部手机提交信息。在平台的“学生基本信息”窗口点击“特殊标识”,选择“双胞胎”即可。
咨询时间:
7月18日--7月31日
上午 8:30--11:30
下午 13:30--16:30
咨询电话:
0464--8547002
18304602099
15246401299
13846408228
新起小学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