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县胜利小学2024年“励耕计划”政策解读

胜利.工会
创建于07-12
阅读 1978
收藏TA

需扫码在手机上打开
文章后点击更新提醒

尊敬的各位教师:

  您好!为了更好地了解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政策,确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教师的利益,现将我县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励耕计划政策告知您,请您仔细阅读。

一、资助范围

1、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在岗专任教师(含 特岗教师)。

2、公办幼儿园及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县级)批 准设立的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在岗教师。

3、两年内因病离开教学岗位、转岗至教育系统其他岗 位的教师。

4、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参照上述要求执行。

5、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长期就职于乡村学校的教师。

6、以下教师不得作为资助对象: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违法违纪行为(包括违反交通法规)。

(2)通过课堂、网络等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不良信息。

(3)不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有违反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行为。

(4)师德师风存在突出问题,严重影响教师群体形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受资助教师出现上述情况的应取消资格并追回资金。

二、资助级别及标准      

  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项目包括一般资助和重点资助 两部分,一般资助即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 1 万元,重点资 助即资助标准为 2-5 万元。重点资助人数不得超过资助总人数的4%。重点资助对象为资助范围内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教师,因保护国家财产、保护师生不受不法侵害等见义勇为导致重 伤、致残甚至牺牲的教师。其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教师按 照 2-3 万元予以资助,因见义勇为等行为重伤、致残的教 师按照 4 万元标准予以资助,牺牲教师按照 5 万元标准予以资助。

三、申请流程

1、凡符合申请条件的教师应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由教师本人如实填写“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项目申请表,学校收到教师申请表后,须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请教师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教师申请材料报县级部门进行评审。已牺牲教师由生前任职学校代为申报。

2、原享受过的教职工不在本次申报评选范围内。

3、县中心收到教师申请表后,将严格按照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对申请教师的资格、条件进行综合评审,并联 合教师所在学校组织实地考察,重点对教师所在学校、教师 家庭经济收支情况、重大疾病或突发事件造成的经济困难进 行认定。其中重大疾病认定应以两年内扣除医保报销、商业保险后自费用于医疗的费用为主要参考,突发事件认定应以两年内因相关事件造成的经济损失为主要参考。

4、县中心对学校上报的教师材料评审后,将在县教育局公示栏进行为期7 天的公示。公示中,如有异议,县中心将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相 应处理;经公示无异议后,县中心将上报上级部门审核。

5、发放资金。县中心收到资助资金后,将在 5 个工作日内按标准发放到每位受资助教师手上,并组织教师签收。

6、建立项目档案。县中心将建立励耕计划受资助教师档案,由受助教师本人签字的签收单一律要造册登记并长期 保存。

7、受助教师名单调整。在受资助教师名单上报之后,个别学校如发生拟受资助教师离职等情况,相关学校应按前述规定的程序,重新确定拟受资助教师,并将拟替换的教师名单以及替换原因上报县中心,经批准后方可替换。

四、工作要求

1、各学校召开专题会议,做好会议记录,制定本校的实施方案,按照政策宣传—教师申请—校级评定—校级公示—县中心审 定—名单公示—领取资助的程序开展工作。

2、各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评审小组。利用全干会对所辖校区所有教师进行政策宣传,教师本人如实填写“励耕 计划教师申请表”。评审小组以教师日常教学、师品师德、 家庭情况等方面进行评定。对初确定的教师名单进行上报, 县中心根据教师填写的申请表及其他相关材料并通过进校 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定。

3、学校根据实施方案,评选一名贫困教师并于 7月 22日之前上报初定名单及相关资料。

4、教师申报材料要求:

(1)申请表必须手写;

(2)申请表项目填报完整;

(3)所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查

后带回)资料不返还;

(4)教师所有花费票据必须有一份情况说明(总共花费多钱,自费多钱);

(5)已报销票据可不提供,自费部分票据必须提供。以上材料装入档案袋并写明档案袋材料明细。

      尊敬的各位教师,如果您符合以上情况,请于7月12日下午6点之前向胜利小学工会提出申请,我们将按照相关规定评选出符合资助政策的教师纳入资助范围。


白水县城关镇胜利学校工会

2024年7月12日


阅读 1978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