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规范化,我们在行动      —— 回民区第七幼儿园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回民区第七幼儿园
阅读 704
收藏TA

需扫码在手机上打开
文章后点击更新提醒

        为全面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继续增强全园师幼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不断提升语言能力,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我园积极响应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工作,积极推动语言文字工作,做到人人都讲普通话,人人都写规范字,我园于3月—6月,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相关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是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00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7号公布,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在学习过程中,老师们不仅提高了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还进一步增强了自身的听、说、读、写能力。

        通过对国通语言文字法的知识学习、问卷答题、实践运用等,全面提升了全体教职工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掌握和运用水平,取得了良好的学习成效,为今后园所更好的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和积极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编    辑:赵艳芳

        图    片:全体教师

        复    审:李   杨

        终    审:王丽荣

阅读 704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