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五幼教育集团合作市第七幼儿园2024年幼儿园小班新生招生公告

合作市第五幼儿园教育集团市七幼
创建于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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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家长:

       根据合作市教育局《合作市2024年幼儿园招生方案》和省、州、市对招生工作的有关通知要求,结合本园实际情况,现将2024年幼儿园小班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本次招生我园严格依照市教育局关于幼儿园招生工作规定,坚持划片就近、公平公正公开、顺序录取、空位招生、严控大班额、公民同招以及维护稳定的招生原则,结合我园的办园条件和接受能力,根据招生计划数开展招生工作,优先保证片区内本市城区户籍的幼儿入园,其次在招生学位有空余的前提下招收片区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

       1.划片就近原则。我园坚持“免试入园,划片就近,房户兼顾”。片内幼儿的认定以户房兼顾为主,确保适龄幼儿在实际居住地周边就近入园。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同时根据《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要求,我园不设立学前班。

       2.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我园招生政策全部公开,所有环节全部公示,招生过程邀请相关人员全程参与,切实加强招生监督监管,规范招生行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保障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3.顺序录取原则。优先保证合作市生源地的适龄幼儿入园(城区幼儿园优先保证本市城市户籍的幼儿),其次在招生学位有空余的前提下,保证进城务工子女随迁子女适龄幼儿入园。

       4.空位招生原则。在全力保障本市户籍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的基础上,探索随迁子女空位入学,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顺序录取、录满为止。

        二、招生对象及方式

       1.招生对象:片区内年满3周岁,且身体健康,无重大传染疾病的幼儿(即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合作市户籍适龄幼儿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出生日期以户口本为准)。本次招生只招收小班(年满3周岁)幼儿,不招收中、大班幼儿。

       2.招生方式:全市统一采取网络提交申请、网络和现场审核、录取注册的报名形式统一开展招生工作。

       三、招生时间安排

       1.发布公告及宣传时间为:7月1日-7月13日(7月10日下午5时统一对外发布招生简章);

       2.网络入学申请时间为:7月14日-7月17日(7月14日上午9时正式启用系统,7月17日下午6时正式关闭系统);

        3.网络预审时间为:7月18日;

       4.现场审核时间为:7月19日-7月20日(7月10日幼儿园审核本市户籍适龄儿童;7月20日对进城务工随迁子女进行审核);

       5.录取、调配及注册报名时间为:7月22日-7月24日。

       7月25日下午5点统一对社会公布本园招生名单。所有入园幼儿必须按时参加网络入学申请、现场审核、注册报名等入园流程,否则不能正常入园。

        四、招生计划

       我园今年计划招收小班(年满3周岁)幼儿30名,不再招收中大班年龄段幼儿。

       五、招生范围

       根据“免试入学、划片就近、房户兼顾”的招生原则,按照合作市2024年城区幼儿园招生区域划分安排,我园招生区域为:南至扎油路与那吾路路口-那吾路以北,扎油路沿线,东至合作寺院,北至车管所、一合尼。只招收该片区域内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超出招生区域的概不纳入报名范围。

       六、需提供证件

      片区内合作市户籍幼儿到我园入学,需提供的材料有:

        1.入学儿童(幼儿)本人户口薄;

       2.父母或其祖父母、外祖父母辈的房产证明两项基本材料(无房产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为进一步确定信息,必要时可让其提供房屋水电暖票据等);

        3.儿童接种证;

        4.政策性保障儿童各项证明。

       片区内随迁子女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主要有:

        1.入学儿童(幼儿)本人户口薄;

       2.相关房产证明(要求与本市户籍儿童相同);

        3.监护人居住证(6月30日前);

        4.社保缴纳证明;

        5.儿童接种证。

        6.政策性保障儿童各项证明。

       情况特殊的还要准备无房证明、户籍冻结证明、出生证明、接种证明等备用材料。

       七、招生办法

       全市统一采取网络提交申请、网络和现场审核、录取注册的报名形式开展招生工作。

       (一)第一批次(本市户籍适龄幼儿)

       1.入学条件:按《合作市2024年幼儿园招生入学地段划分范围》到片区内幼儿园入学,需提供本人户口簿、父母或祖辈(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证明两项基本材料,情况特殊的还要准备无房证明、户籍冻结证明、出生证明、接种证明等备用材料。

       2.招生顺序:幼儿园依据以下顺序自主招生。

       第一顺序:A类 有房有户儿童。包括:①户口在片区内监护人户籍上,户口所在房屋所有人为监护人。②户口随父母在片区内祖辈户籍上,户口所在房屋所有人为祖辈,且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第二顺序:B类 有户住公房儿童。包括:①户口在片区内监护人户籍上,户口所在房屋承租人为监护人。②户口随父母在片区内祖辈户籍上,户口所在房屋承租人为祖辈,且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第三顺序:C类 有房无户儿童。因故未在片区内监护人自有房产上落户。

       第四顺序:D类 有户无房儿童。①户口在片区内且租住在片区内(监护人须在城区无房产)。②户口随父母在片区内祖辈户籍上,户口所在房屋所有人或承租人为祖辈,但父母在城区有房产。

       第五顺序:E类 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幼儿园依据《2024年合作市幼儿园招生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认定标准》进行认定。

        3.报名录取流程:

       本市户籍幼儿入园采取网络入学申请、现场审核、自主录取的流程,即:

       ①网络入学申请:监护人登录“合作市适龄儿童入学报名系统”,录入信息,上传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选择现场审核时段,选择片区幼儿园(具备政策性保障入学资格的幼儿可在片区幼儿园以外再选择一所入园意向幼儿园)。

       ②现场审核: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到片区幼儿园进行现场资料审核、类别认定,政策性保障入学资格认定。系统依据落户时间、购房时间等因素对各类别儿童进行内部排序。

       ③招生入学:学校按顺序对各类儿童进行录取,完成上一类别录取后方可开始下一类别录取。如因招生计划限制,无法将某一类别儿童全部录取,则按内部次序,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④注册报名:根据系统通知提示到校报名注册。

       (二)第二批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入学条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监护人原则上应在2024年6月30日(含6月30日)前取得合作市城区住址的居住证。申请入学时需提供三项基本证明材料:①本人户口簿②监护人居住证③监护人在合作市市区从业务工相关材料(务工人员:提供合作市城区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及与该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经商人员:提供在合作市城区经营的营业执照;合作市城区定居人员:提供房产证)。监护人在城区购买的房产、社保(基本养老保险)也作为招生顺序认定的重要条件。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录取以居住证为基本依据,持有人须保证居住证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如有出入,必须提前到公安机关修改。监护人仅持有居住证领取凭证或暂住登记凭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能在城区学校申请入学。

       2.招生顺序:幼儿园可根据学位空额情况,依据以下顺序自主招生。

       第一顺序:F类 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学校依据《2024年合作市幼儿园招生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认定标准》进行认定。

       第二顺序:G类 有证有房有社保儿童。监护人持有居住证、在合作市城区购买住房且缴纳社保。如房产和居住证登记地址不一致,则房产不予认定。

       第三顺序:H类 有证有房儿童。监护人持有居住证、在合作市城区购买住房。如房产和居住证登记地址不一致,则房产不予认定。

       第四顺序:I类 有证有社保儿童。监护人持有居住证、并缴纳社保。

第五顺序:J类 有证儿童。监护人持有居住证。

        3.报名录取流程: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录取与本市户籍幼儿同步进行,仍采取网络入学申请、现场审核、自主录取的流程:先审核录取本市户籍片区内符合条件的幼儿,在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按幼儿园划片依据购房时长、社保缴纳时长、居住证签发时长等因素进行系统自动排序,依次录取,录满为止。未录取幼儿可再向有空余学位的民办幼儿园申请入园。

        八、特别注意事项

       1.监护人须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及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破坏招生秩序,弄虚作假,有失诚信的,视情节严肃处理,不再享有入园资格。

       2.在现场审核阶段,必须出具证明材料原件。着重关注幼儿入学申请信息的规范性、完整性、真实性,发现问题要及时退回,并通知幼儿监护人重新填写、按时提交;着重关注幼儿入园信息的真实性,发现户籍、房产、居住证、社保等方面的问题,将现场予以更正,确保信息准确。

       3.有子女已经在城区幼儿园入园的,可进行“多子女登记”,招生时会依据长子女就读的具体情况,优先排序录取。

       4.根据公共服务设施与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的基本要求,新购住房未实际交付、入住的,房产不予认定。

       5.网上报名预审通过不等于最终录取结果。

       九、具体招生地点

       合作市第七幼儿园

       十、招生咨询热线

       王老师:18909416255

       罗老师:17789418407

       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本公告由合作市第七幼儿园负责解释。

报名招生系统网址及小程序二维码:

1.网络登录:使用电脑登陆合作市适龄儿童入学报名系统(https://www.hzsjyjzs.com)

 2.二维码登陆: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登陆。

本期编辑:罗军

本期审核:王燕

合作市第七幼儿园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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