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
根据合作市教育局《合作市2024年幼儿园招生方案》和招生工作会议的要求,结合本园实际,现将2024年幼儿小班新生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根据要求,我园坚持“免试入园,划片就近,房户兼顾”。片内幼儿的认定以户房兼顾为主,确保适龄幼儿在实际居住地周边就近入园。二是按照“本市城镇户籍片区内幼儿”和“随迁子女”(以幼儿户籍所在地为主)两个批次,在各批次内按招生类别顺序依次招生;三是保障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二、招生对象
年满3周岁,且身体健康,无重大传染疾病的幼儿(即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合作市户籍适龄幼儿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出生日期以户口本为准)。
三、招生计划
计划招收小班幼儿120名,中大班不再招生。
四、招生范围
北以那吾路为界以南,包括沙子沟河道沿线至那吾路与扎油路路口(加油站),南至绍玛路以北、通钦街以东地区-永曲西路与念钦街路口以北(合作二中至藏医院以北),向东包括绍玛村、怡顺嘉园,西以念钦街沿线,包括二道湾(黄日隆)、三道湾(拉则隆),新时代嘉园、汽车北站周边范围内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五、需提供证件
本市户籍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主要有:
1.入学幼儿本人户口薄;
2.父母或其祖父母、外祖父母辈的房产证明(无房产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为进一步确定信息,必要时可让其提供房屋水电暖票据等);
3.儿童接种证;
4.情况特殊证明(方案中已列举);
5.政策保障性儿童各项证明等。
随迁子女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主要有:
1.入学幼儿本人户口薄;
2.相关房产证明(要求与本市户籍儿童相同);
3.监护人居住证(6月30日前);
4.社保缴纳证明;
5.儿童接种证;
6.情况特殊证明(方案中已列举);
7.政策保障性儿童各项证明等。
六、招生办法
1.入学条件:按《合作市2024年幼儿园招生入学地段划分范围》到片区内幼儿园入学,需提供本人户口簿、父母或祖辈(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证明两项基本材料,情况特殊的还要准备无房证明、户籍冻结证明、出生证明、接种证明等备用材料。
2.招生顺序:幼儿园依据以下顺序自主招生。
第一顺序:A类 有房有户儿童。包括:①户口在片区内监护人户籍上,户口所在房屋所有人为监护人。②户口随父母在片区内祖辈户籍上,户口所在房屋所有人为祖辈,且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第二顺序:B类 有户住公房儿童。包括:①户口在片区内监护人户籍上,户口所在房屋承租人为监护人。②户口随父母在片区内祖辈户籍上,户口所在房屋承租人为祖辈,且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第三顺序:C类 有房无户儿童。因故未在片区内监护人自有房产上落户。
第四顺序:D类 有户无房儿童。①户口在片区内且租住在片区内(监护人须在城区无房产)。②户口随父母在片区内祖辈户籍上,户口所在房屋所有人或承租人为祖辈,但父母在城区有房产。
第五顺序:E类 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学校依据《2024年合作市幼儿园招生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认定标准》进行认定。
3.报名录取流程:
本市户籍幼儿入园采取网络入学申请、现场审核、自主录取的流程,即:
①网络入学申请:监护人登录“合作市适龄儿童入学报名系统”,录入信息,上传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上传图片要求正面拍照且清晰能辨,便于系统初审),选择现场审核时段,选择片区幼儿园(具备政策性保障入学资格的幼儿可在片区幼儿园以外再选择一所入园意向幼儿园)。
②现场审核: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到片区幼儿园进行现场资料审核、类别认定,政策性保障入学资格认定(现场审核时家长必须出具材料原件)。系统依据落户时间、购房时间等因素对各类别儿童进行内部排序。
③招生入学:学校按顺序对各类儿童进行录取,完成上一类别录取后方可开始下一类别录取。如因招生计划限制,无法将某一类别儿童全部录取,则按内部次序,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④注册报名:根据系统通知提示到园报名注册。
(二)第二批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入学条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监护人原则上应在2024年6月30日(含6月30日)前取得合作市城区住址的居住证。申请入学时需提供三项基本证明材料:①本人户口簿②监护人居住证③监护人在合作市市区从业务工相关材料(务工人员:提供合作市城区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及与该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经商人员:提供在合作市城区经营的营业执照;合作市城区定居人员:提供房产证)。监护人在城区购买的房产、社保(基本养老保险)也作为招生顺序认定的重要条件。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录取以居住证为基本依据,持有人须保证居住证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如有出入,必须提前到公安机关修改。监护人仅持有居住证领取凭证或暂住登记凭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能在城区学校申请入学。
2.招生顺序:幼儿园可根据学位空额情况,依据以下顺序自主招生。
第一顺序:F类 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幼儿园依据《2024年合作市幼儿园招生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认定标准》进行认定。
第二顺序:G类 有证有房有社保儿童。监护人持有居住证、在合作市城区购买住房且缴纳社保。如房产和居住证登记地址不一致,则房产不予认定。
第三顺序:H类 有证有房儿童。监护人持有居住证、在合作市城区购买住房。如房产和居住证登记地址不一致,则房产不予认定。
第四顺序:I类 有证有社保儿童。监护人持有居住证、并缴纳社保。
第五顺序:J类 有证儿童。监护人持有居住证。
3.报名录取流程: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录取与本市户籍幼儿同步进行,仍采取网络入学申请、现场审核、自主录取的流程:先审核录取本市户籍片区内符合条件的幼儿,在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按幼儿园划片依据购房时长、社保缴纳时长、居住证签发时长等因素进行系统自动排序,依次录取,录满为止。未录取幼儿可再向有空余学位的民办幼儿园申请入园。
七、招生时间
1.网络入学申请时间为:7月14日-7月17日(7月14日上午9时正式启用系统,7月17日下午6时正式关闭系统);
2.网络预审时间为:7月18日;
3.现场审核时间为:7月19日-7月20日(7月19日由幼儿园审核本市户籍适龄儿童;7月20日对进城务工随迁子女进行审核);
4.录取、调配及注册报名时间为:7月22日-7月24日;
7月25日下午5点前将统一对社会公布本园招生名单。所有入园幼儿必须按时参加网络入学申请、现场审核、注册报名等入园流程,否则不能正常入园。
八、具体招生地点:
合作市第五幼儿园
九、重点事项:
1.监护人须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及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本市户籍幼儿将不再享有片区幼儿园的入学资格;
2.根据公共服务设施与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的基本要求,新购住房未实际交付、入住的,房产不予认定。
3.请家长认真核对报名登记条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
4.幼儿复审所需资料原件和复印件需自行装入牛皮纸档案袋,并注明幼儿信息及家长电话号码,复审通过后的幼儿报名资料原件由家长带回,复印件交由我园存档。
十、招生咨询热线
咨询电话:李老师:13893918986;
曹老师:13884079957;
请各位家长使用电脑或手机微信扫码登陆合作市适龄儿童入学报名系统系统(https://www.hzsjyjzs.com)。
本公告由市五幼学前教育集团合作市第五幼儿园负责解释。
市五幼学前教育集团合作市第五幼儿园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