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期
突出严的基调深化党的纪律建设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工作报告对“突出严的基调深化党的纪律建设”作出明确部署。从二次全会“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到三次全会“突出严的基调深化党的纪律建设”,彰显了一以贯之加强纪律建设的坚定决心,也体现了不断把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推进纪律建设走深走实的鲜明态度。 加强纪律教育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全会工作报告提出,“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加强纪律教育”,这就要求纪检监察机关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推动各地区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不断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
加强纪律建设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全会工作报告强调,“以压紧压实政治责任为抓手凝聚管党治党合力”,这就要求从严压实责任,拧紧责任链条,推动形成全党动手一起抓纪律、管纪律、执行纪律的良好局面。
党委(党组)在全面从严治党中负有主体责任,是纪律建设责无旁贷的领导者、执行者。抓住主体责任,就抓住了要害和关键。要督促党委(党组)切实担负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纪律,坚持抓早抓小,敢于动真碰硬。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遵规守纪情况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完善党内谈话、述责述廉、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等制度,督促其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
加强纪律建设不能“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全会工作报告提出“健全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责任格局”。针对实践中仍然存在的把责任“打包”给纪委,各部门缺乏协调、各管一端等现象,要切实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推动各责任主体同向发力。督促人事、审计、财会、行风等职能部门各负其责,把纪律建设贯穿干部选育管用、权力行使、行风监管全过程,强化纪律建设的全覆盖、高质量。
问责是促进责任落实、纪律执行到位的利器。要通过明晰责任清单、列出问责事项、划分责任范围等方式,区分直接责任者、主要领导责任者和重要领导责任者,切实把“板子”打准。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党的纪律建设抓得不严不实,“四风”问题突出、违纪违法现象多发的问题严肃问责。进一步完善机制、规范问责,健全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问责提级审核、问责案件评查制度,维护问责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本期播音嘉宾:王萌,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分公司纪检监察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