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地球是人类共同的家园,保护环境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快速发展的今天,塑料制品在为我们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长久的危害,我们的健康受到了威胁。塑制品的过度使用已成为了环保头号大敌——“白色污染”,严重影响了生态环境。为了提高师生、家长的环保意识,我园开展了“禁塑倡议书”增强防塑、减塑、拒塑意识。
“限塑”倡议书
为了我们的城市更清洁、更绿色、更文明,为了我们的生活环境更美丽、更宜居、更和谐,我们倡议:
1.从自身做起,积极支持和宣传国家有关环保政策,传播环保理念,争当塑料污染治理的宣传者、实践者和监督者。
2.就餐时不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吸管,尽量自带可重复使用的餐具。生活中不使用一次性塑料棉签、含塑料为主的日化产品。
3.在购物、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快递寄送等时候,尽量不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降低不可降解的塑料胶带使用量。推广使用环保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推广使用生鲜产品可降解包装膜(袋)。
4.自觉参与做好垃圾分类,尽量做到塑料垃圾分类投放,不随意堆放、倾倒,造成塑料垃圾污染,提高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不焚烧一次性塑料制品,以免产生有害气体污染环境。
禁塑相关法规政策
一、禁塑名录
(一)海南省第一批《名录》将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餐具2大类,10个小类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纳入禁塑范围,主要包括:含有聚乙烯(PE)、聚丙烯 (PP)、聚苯乙烯(PS)、聚氯乙烯(PVC)、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EVA)、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的一次性膜、袋类和餐饮具类。
(二)海南省第二批《名录》主要包括:食品接触日用塑料袋(含保鲜袋)具有提携功能的食品接触日用塑料袋(含保鲜袋)。
1.海南省第二批禁塑名录禁止的产品是什么?
答:第二批禁塑名录禁止的是具有提携功能的食品接触日用塑料袋(含保鲜袋),其中“具有提携功能的食品接触日用塑料袋”是禁止产品的基础定义,括号内“含保鲜袋”是补充说明。
2.具有提携功能是本次禁止产品的先决条件。“含保鲜袋”是对食品接触日用塑料袋包括保鲜袋补充和强化说明。具体到实际产品包括背心式保鲜袋、带洞口提手的保鲜袋、带提手的保鲜袋以及具有提携功能的食品接触日用塑料袋和其它具有提携功能的保鲜袋。
二、禁塑规定
禁止生产、运输、销售、储存、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等塑料制品。规定共三十条,包括禁塑名录、替代品全流程追溯制度、地方标准等一系列制度,对禁塑工作的责任分工、禁止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范围、替代产品供给、流通环节监管措施、违法行为的处罚以及法律适用范围做出了明确要求。. 同时还对替代品产业优惠政策、公众宣传教育、废弃塑料制品回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具体条例请查找《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
三、禁塑要求
(一)为了进一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积极行动起来,彻底改变使用塑料袋的这种习惯,共建共享美丽家园。
1.准备一个可以反复使用的购物袋,只要外出购物就带上。
2.弃用一次性咖啡杯,买一个好看又实用的保温杯。一次性咖啡杯杯盖大多是塑料制品。
3.不用塑料吸管。如果实在需要,不妨选择纸吸管,或者用海藻制造的可食用吸管。
4.使用密封罐、保鲜盒保存食物,弃用保鲜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