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创文明城,交通安全伴我行
——格尔木市第六中学交通安全教育宣传

格尔木市第六中学
创建于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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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我们每一位市民都是城市文明的建设者和受益者。提升城市文明水平,营造一个更加文明、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争创文明城市,共建美好家园,是格尔木市民的共同心愿。快乐学习、平安回家,是家长和老师的共同期盼。众多的交通事故告诉我们,悲剧的发生往往只是一念之间。所以恳请每一位学生和家长认真阅读交通安全常识,时刻树立交通安全意识。

             一、交通安全须知

      1.上下学和外出活动时,孩子们几乎天天都要在马路上行走,行人要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时要靠路边行走,并注意前后车辆。 

       2.过马路必须走斑马线、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无论是否有车,都要遵守“红灯停,绿灯行”的交通规则。

       3.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我们在过马路前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先停下脚步,看左边,看右边,再看左边,确认左右都没有车辆以后,再快速通过路口。

      4.不准在道路上追逐打闹,横冲直撞,不准在车辆临近或停着的车后突然横穿马路,也不要走在路中中途折返,这些行为会导致驾驶员判断失误、措施不力,导致发生交通事故。

二、骑行的安全

       1.孩子对复杂的交通环境缺乏准确的认知和判断,因此《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当学生达到法定的骑车年龄,准备骑车上路时,必须认真学一学交通规则和掌握安全骑车的要领。

      2.骑自行车出行时,要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该靠道路右侧行驶。

      3.横穿机动车道时,应当下车推行。

     4.骑行时,做到不逆行、不闯灯、不猛拐、不斜穿、不脱把、不追逐竞驶、不争道抢行。

      5.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坚决杜绝学生驾驶摩托车、电瓶车、机动车。

     

遵守交通规则:行人和车辆各行其道,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逆行。

文明排队:在公共交通、商场、医院等公共场所,自觉排队,不插队,不拥挤。

公共场所秩序:不在公共场合大声喧哗,不扰乱公共秩序。

三、乘车的安全

      1.乘坐公交车时要排队上车,先下后上,做个懂事的孩子。

      2.在车里不得将头、手等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窗之外,伸出窗外的头、手等部位可能会与车辆或者物体发生擦碰造成危险。

       3.车停稳后再下车,下车后不要突然横穿马路。

       4.没有座位时,要拉好身边的扶手,不得向车内外乱扔东西,不要在开动的车厢里乱跑。

      5.坚决不搭乘无牌、无证、超载、超速等非法营运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

四、文明出行

      1.规划路线 错峰出行:学校周边道路易发生拥堵,请家长提前规划好接送时间和路线,错峰出行,避免拥堵;如遇拥堵,请耐心等候,做到不超车、不插队、不随意并线,服从现场交警指挥。

      2.文明停车 即停即走:上学、放学高峰时段,学校周边交通相对拥挤,请家长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听从现场交警指挥,即停即走,有序接送。

      3.自行车、电动车驾驶人及行人要遵守交通规则,走路时不要低头玩手机,路过停在路边的车辆时,应当减速慢行,特别是刚停下来的车辆和打双闪灯的车辆,要防范车门突然开启。行人、骑行者要走非机动车道,不逆行;没有非机动车道时,靠道路右侧通行。

      4.不乱穿马路、乱闯红灯,过马路走人行道;不翻越隔离护栏;文明骑车,礼让行人,规范停放。

五、文明礼仪篇

礼貌待人:与人交往时,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尊重他人。

尊老爱幼:在公共场合主动给老弱病残孕让座,关心帮助有需要的人。

文明用餐:节约粮食,不浪费,不大声喧哗,不酒后驾车。


尊敬的家长朋友,让我们共同遵守《格尔木市民文明公约》,让我们携手共进,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文明出行,共同营造一个文明、和谐、美好的城市家园。齐行动、同努力,积极投身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相信你们的一份热情、一份努力,都会为这座城市增光添彩,同时给予孩子最好的示范。让文明伴随着孩子成长的每一个脚步,让礼仪在孩子美好的心灵中生根发芽,让美丽的格尔木更加文明和谐!

                     格尔木市第六中学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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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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