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学行为,推进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平罗县第三幼儿园积极响应上级号召,实施了“阳光分班”工作。这一举措旨在通过公开透明的分班过程,确保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到平等的教育资源,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奠定坚实的基础。
平罗县第三幼儿园成立了以园长为组长的“阳光分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共同负责分班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家长代表和教师代表全程参与监督,确保分班工作的公开透明。
为了确保每个班级的教育质量均衡,幼儿园在分班时充分考虑了教师的专业能力和教学经验,力求实现“青蓝”组合搭配,即经验丰富的老教师与充满活力的新教师相结合,共同为孩子们的成长助力。
展望未来,平罗县第三幼儿园将继续坚持“阳光分班”制度不动摇,不断优化分班机制和方法,努力为孩子们提供更加优质、均衡的教育资源。同时,幼儿园还将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合作,共同为孩子们的成长撑起一片更加广阔的蓝天。
(编辑/李惠霞 核稿/李丽 审核/岳丽华)
平罗县第三幼儿园
二零二四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