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和庄镇东高完全小学2024年一年级招生报名须知

白利凯
创建于2024-07-09
阅读 395
收藏TA

需扫码在手机上打开
文章后点击更新提醒

亲爱的家长朋友:

   您好!新郑市和庄镇东高完全小学2024年招生工作坚持“镇级统筹、学校为主、就近划片、真实居住,严把条件、手续合法,控制班额、杜绝午托,梯次招生、应入尽入,分包监管、确保稳定”的原则,积极落实“免予考试,相对就近”的入学政策,实行线上报名、线上材料审核和线上录取的招生办法。为使您更从容、更有序地参与入学报名,现将我校一年级招生工作的相关安排告知给您,请您按照要求积极准备子女的入学事宜。

一、招生范围

和庄镇东高村、西高村、周庄村、崔黄庄

二、就读资格

      1.小学一年级新生必须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

      2.学生入学要坚持满足国家规定的入学年龄、符合和庄镇户籍学校入学条件,且在父母的工作地或居住地入学的原则。严禁不具备条件或在午托部食宿的学生入校就读。

       3.和庄镇籍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符合到市区初中就读条件的,要到户籍地中心学校办理《新郑市市区中小学校招生流动表》。

       4.按照《郑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工作的通知》(郑教明电〔2021〕480号)要求,各小学班额已经达到大班额临界线的非起始年级,不再接收任何转学生。

        5.在招生工作中如有新情况、新问题,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学校提交镇中心学校和局党政联席会研究。

三、就读类别及条件

(一)入学基本条件

       1.入学基本条件:有和庄镇户籍或在和庄镇有合法住房的(房屋有房产证或不动产证),以和庄镇户籍或以合法住房为入学基本条件,同时作为就近划片入学依据。

       2.非新郑户籍入学基本条件:非新郑户籍外来人员在和庄镇经商、务工的人员,因入学、升学原因,以父母的居住证为入学基本条件,但居住证登记地址不作为招生入学划片依据。

 (二)具体类别条件

     1.有和庄镇户籍的。

     2024年和庄镇东高小学一年级招生,严格按照市教育局要求控制班额,不接收和庄镇籍以外的学生。

      2.在和庄镇中小学服务范围有自购房且有房产证的。

   (1)房产证或不动产证;

   (2)学生及其父母或法律认定的监护人实际居住的有关证明材料(近三个月水费、电费、燃气费其中至少一项的正规发票)。

      3.有自购房但无房产证的。

   (1)还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住房管理部门签章的购房合同和首付款交款税务发票;

   (2)属于集体房产、无房产权等自有住房而没有办理房产所有权证的,提供宅基地使用证或总房产证、建筑许可证、缴款凭据、购房合同等可以明确显示住址、户主等有效信息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供能够显示所购房产的楼号、单元号、门牌号等材料;提供房屋所在居委会关于是本人房产的证明,居委会要盖章,证明人要签字证明;

    (3)学生及其父母或法律认定的监护人实际居住的证明材料(近六个月水费及电费的正规发票;如果水费或电费为手写收据的,还需提供近六个月燃气费、物业费等其中至少一项的正规发票);

    (4)非新郑籍的还需提供由公安部门发放的父母与子女同住的居住证。

      4.和庄镇经商户随住子女的。

   (1)学校服务辖区内以父(母)姓名为法人的经商营业执照、由税务部门盖章的税务登记备案表,近六个月以上的交税凭证、领取发票记录,税务部门开具的备案信息登记表(由税务部门盖章);经商商店房产证明(是自有房产的提供房产证,租用的提供房屋业主的房产证),现经商情况原则上6个月以上;

   (2)学生及其父母或法律认定的监护人现居住房屋的产权证、租房协议(需提供房管中心租房备案材料)、近六个月水费及电费的正规发票;如果水费或电费为手写收据的,还需提供近六个月燃气费、物业费等其中至少一项的正规发票;

    (3)非新郑籍的还需提供由公安部门发放的父母与子女同住的居住证;

特别说明:符合上述条件,经商地及租住地在同一学校服务范围的,且服务学校有学位的,在和庄镇经商户类别中,优先安排入学;经商地与居住地不在同一学校服务范围的,经商地服务范围的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可以到经商地服务范围学校入学;经商地服务范围的学校没有学位的,中心学校将上报教育局安排到其他合适的小学入学。

       5.非新郑籍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

    (1)居住辖区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同住的居住证;

    (2)至少与父母一方同户的户口簿,父母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需要复印户口本首页、父母页、学生页);

    (3)父母合法稳定职业证明:

①劳动合同: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此合同文本必须是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务工单位的营业执照(如是复印件,需加盖务工单位公章),加盖务工单位财务公章的近六个月以上的务工单位工资发放册;

②社会保险证明:务工单位及学生父母一方缴纳的近六个月的社会保险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③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父母一方近六个月以来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达不到个税起征点的,也要开具完税证明)。

   (4)学生及其父母或法律认定的监护人现居住房屋与务工单位所在地必须是同一学校的服务范围,需提供房管中心租房备案材料,并提供业主的产权证,近六个月水费及电费的正规发票;如果水费或电费为手写收据的,还需提供近六个月燃气费、物业费等其中至少一项的正规发票。

       特别说明:符合上述条件,父母务工单位所在地服务范围的小学有学位的,可到父母务工单位所在地服务范围的小学入学;父母务工单位所在地服务范围的小学没有学位的,中心学校将上报教育局安排到其他合适的小学入学。

       除以上条件外,一年级新生报到准备材料要求:

      1.一年级新生报到时,至少与父母一方同户的户口簿,父母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复印户口本首页、父母页、学生页)。若父母双方未在一户且房产登记为未在户一方姓名的;或若父母双方未在一户且经商营业执照登记为未在户一方姓名的,还需提供结婚证或学生的出生医学证明。 

      2.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时,还需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预防接种证查验结果证明。(查验结果证明由预防接种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

      新生学生家长利用周末或暑期带孩子到现住址所属的预防接种单位评估预防接种完成情况,开具查验结果。

四、招生时间安排

      1.6月25日—7月7日制定并公布招生工作计划和方案。

      2.7月8日—8月10日,学校对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条件、招生流程等进行宣传,准备线上报名工作。

      3.8月11日,家长模拟线上报名。

      4.8月12日6:00—8月13日24:00,一年级新生家长线上报名,提交学生报名信息、档案资料图片等。

      5.8月14日—8月16日,师瑞敏、李永红、刘彩霞在报名平台初审学生报名资料并安排入户。

      6.8月17日,家长扫码查询报名审核结果。

      7.8月18日6:00—18:00,对于线上报名未通过的,家长可以线上二次报名。

      8.8月18日15:00—18:00,家长扫码查询二次报名审核结果。

      9.8月19日,家长向学校预约现场复核。

      10.8月19日—8月23日,学校到相关部门审核房产证、不动产证等证件。 

      11.8月22日—8月23日,和庄镇中心学校复审确认后,由学校汇总符合条件学生信息,向局党组报告,并向局党风行风室备案。

      12.安排入学,办理学籍(8月24日至9月底):学校给符合本校就读条件的学生填写并发放入学通知书,安排入学,依据备案结果办理学籍。 

五、温馨提醒

       1.一年级新生家长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诚信要求,提供真实的证件材料,做孩子学习的榜样,积极推进社会的公正、平等、文明与和谐。教育局将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所提供的证件材料进行审核,对弄虚造假者,将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学生由教育局安置到指定学校就读。

        2.我校为招生工作组织单位,未委托任何组织和个人进行招生。社会上各类组织、个人承诺安排入学并收取费用的行为,均为诈骗行为,请一年级新生家长千万不要上当受骗。如一年级新生家长已上当受骗的,请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警!



阅读 395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