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 年秋季学期全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4〕31 号)精神,以及《防城港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东兴市2024年秋季学期公办幼儿园招生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我园招生行为,确保2024年秋季学期我园招生工作公开、安全、平稳、有序开展,根据我园实际,特制定2024年秋季学期招生计划。
一、招生规模及对象
2024年秋季学期开设4个小班,招收100名幼儿,年龄3-4周岁(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前出生)。
中大班的班额已满,不再招收新生。
二、招生范围
罗浮江以西,东盟大道以北,民族路以西,兴东路以北,河洲路以东,大坪路以北区域的常住适龄幼儿。有剩余学位可招收在服务范围内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注:常住适龄幼儿包括:1.户口及家庭住房均在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幼儿;2.家庭住房在服务范围内、户口不在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幼儿;3.户口在服务范围内、家庭住房不在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幼儿。
三、招生办法
(一)报名时间
自本招生方案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7日16时。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生通过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家长可通过扫码填写新生报名表(详见附件2),提交成功后截图报名序号,并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报名人数超过园招生计划数的,将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录取。
(三)材料提供
随机派位时,请携带以下材料(原件):
1.常住适龄幼儿。提供户口簿、家庭住房有效证件(法定监护人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明等。如适龄幼儿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须提供适龄幼儿与法定监护人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出生证等)。
2.家庭经济困难子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福利机构监护儿童、具备接受学前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幼儿、五保供养儿童、高层次人才子女、急需紧缺人才子女等优抚对象。提供军人证、警官证等符合优抚入园的证明材料。
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户口簿、《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或房屋租赁证明。如适龄幼儿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须提供适龄幼儿与法定监护人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出生证等)。
(四)抽号录取
如报名人数不超过园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园招生计划数的,将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录取。
1.现场随机邀请4名家长对抽签序号进行查验;
2.被抽到序号的幼儿拟为录取对象,未能抽中的各类优抚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子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福利机构监护儿童、具备接受学前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幼儿、五保供养儿童、高层次人才子女、急需紧缺人才子女等优抚对象。)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
3.序号仅限幼儿本人使用(注:双胞胎共用一个序号)。
4.现场核实幼儿身份信息,若与报名信息不符,则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由幼儿园安排补录。
5.随机派位时间:2024年7月19日上午10:00
地点:东兴市第一幼儿园一楼大厅。
(五)新生名单公示
7月22日-7月26日在园门口公示录取幼儿名单。
(六)领取入园通知
幼儿家长须在7月27日当天到幼儿园值班室领取《入园通知书》并携带相关报名材料上交。若逾期未领取则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由幼儿园安排补录。
(七)体检
拟录取新生必须于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之前到妇幼保健院进行健康检查,身体合格方可入园。
(八)入园提供材料
开学报名时需提交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东兴市妇幼保健院开具的儿童入园健康检查表。
四、收费标准
保教费按上级有关公办幼儿园等级收费政策和规定执行,被我园录取的3—6岁幼儿可享受边境幼儿生活补助,全额减免保教费,保教费由政府全额划拨。
伙食费18元/天/每生,按实际开餐天数开学时一次性收取,期末据实结算,多还少补。
五、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工作日)。
陈老师:0770-7688958
办公室:0770-7689778
监督电话:0770—7660329
东兴市第一幼儿园2024年秋季学期招生公告解释权归东兴市第一幼儿园所有。
东兴市第一幼儿园
2024年7月10日
附件1
附件2:新生报名登记表二维码(若报名表1已截止,请填写报名表2)
报名表2
报名表1